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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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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君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即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此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5,706.66万元的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根据修订“综合收益”的有关内容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详见财务报表)。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部分原在资本公积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建勇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汤义君、周林林,独立董事章良忠、邱学文、孙笑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其中部分准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公司认真分析了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并在2014年三季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按照相关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了披露。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87万元,本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1.3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3%;净利润1.4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08%。

 根据公司对已签订单情况分析,受人民币升值、毛利率下降及证券投资损益不确定、营业外收入减少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14年实现净利润与2013年相比增减变动幅度预计为-40%至10%之间。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为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并决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并购基金的设立、合伙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并购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需要,会议决定聘任朱慧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朱慧,女,中国国籍,1988年7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2014年8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2月至今在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证券专员,2014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6日。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本公司拟与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科友业”)和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科投资”)合作发起设立浙江永强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永强基金”),基金规模为5亿元。

 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浙江省工行”)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备忘录》,浙江省工行将通过协助募集、项目推荐、项目管理、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夹层融资等形式进行合作,合作金额争取达到20亿元。

 永强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升级相关领域,重点领域包括休闲家居、节能环保,也包括TMT、电子商务、大健康等领域。

 二、审议程序

 2014年10月25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并购基金的设立、合伙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并购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此项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三、主要交易对方介绍

 1、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永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七古登207号A座一楼113室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顾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为永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住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

 成立时间:1993年6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零肆拾叁万陆仟陆佰贰拾壹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顾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科技风险投资、信息咨询、技术开发、科技服务以及财务咨询;技术开发新产品以及开发所需配套技术装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永强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临海市

 经营范围:并购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5亿元。

 上述投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从事创业投资以及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存续期限:

 永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七年。若全部投资项目在存续期届满前退出变现,经合伙人决议通过后企业可提前解散;存续期限届满,如果永强基金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批准,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投资领域及目标:

 永强基金投资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升级相关领域,重点领域包括休闲家居、节能环保,也包括TMT、电子商务、大健康等领域;主要投资目标是以上领域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管理层团队优秀、竞争优势明显、发展预期良好的中小企业。

 4、投资方式:

 以股权投资为主,结合优先股、债转股等灵活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5、认缴出资:

 永强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其中由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肆亿玖仟伍佰万元(RMB495,000,000),由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批准,永强基金有权变动认缴出资总额。

 6、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永强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由其委派方予以变更。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设立并购基金,目的是在公司自身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浙科友业的专业投资团队和浙江省工行的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并购标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该基金主要服务于公司产业整合,将对所有投资项目的筛选、立项、组织实施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提出规范化意见,在达到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程度后由公司按照相关证券法规和程序收购储备项目。这种设计有利于消除公司并购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提前化解行业风险以及税务、法律等各种或有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并购经验,可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短期内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企业,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及其管理理念推动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和探索股权投资的商业运营模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永强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

 2、《并购基金合作备忘录》

 3、《独立董事对三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该准则,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即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此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5,706.66万元的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 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根据修订“综合收益”的有关内容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详见财务报表)。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部分原在资本公积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 其他准则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其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七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三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注:上述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4年11月11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89; 证券简称:永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8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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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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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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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服务密码可在申报5分钟后激活成功方可使用,根据信息安全的要求,服务密码激活后须定期更改。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在申报5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可重新,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3)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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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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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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