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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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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5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少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574,983,086.54元,增长196.87%,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70,514,440.87元,增长101.07%,主要是因为本期预付土建工程款、土地款、采购中药材原料款等增长所致。

 (3)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510,351.75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公司结清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存货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233,585,854.78元,增长40.26%,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人参基地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474,942,374.23元,增长4,358.03%,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底理财产品所致。

 (6)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74,405,137.36元,增长516.20%,主要是由于公司抚松人参产业园和亳州特色中药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所致。

 (7)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190,884,657.85元,增长209.16%,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的部分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1,736,381.37元,增长100.00%,主要是由于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药店装修支出所致。

 (9)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114,000,000.00元,下降44.88%,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归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656,912.67元,增长132.71%,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职工工资增长所致。

 (11)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6,951,589.21元,增长50.03%,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12)应付股利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9,0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是由于本期应付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柯少芳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暂未支付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13,500,000.00元,下降75.00%,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内分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4)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减少30,000,000.00元,下降41.10%,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5)股本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443,360,000.00元,增长159.48%,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内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6)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较2013年末增加1,119,824,640.00元,增长85.37%,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7)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272,108,168.69元,增长51.4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拓展销售,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18)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186,016,062.85元,增长61.1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随着增长所致。

 (1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1,261,189.71元,增长30.94%,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引起税费增长所致。

 (20)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20,208,567.12元,增长49.08%,主要是由于公司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工资和社医保等增加较大所致。

 (21)财务费用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11,278,696.10元,增长191.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增加使利息增加所致。

 (2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718,914.36元,增长70.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帐款余额增长所致。

 (23)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减少805,931.81元,下降78.94%,主要是由于2013年同期公司对外捐赠所致。

 (24)利润总额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52,792,697.84元,增长46.8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5)净利润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48,025,878.50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6)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4,609,025.21元,增长113.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宏兴集团营业收入增加使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371,295,040.08元,增长66.4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收回货款较多。

 (28)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370,680,488.30元,增长65.6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收回货款较多。

 (2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253549744.38元,增长44.9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较多。

 (3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15,540,918.02元,增长77.9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社医保增加所致。

 (31)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15,954,589.80元,增长31.82%,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3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301,447,609.56元,增长42.8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商品采购,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税金,管理费用等增加所致。

 (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2013年同期增加69,232,878.74元,增长50.0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帐款收回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5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太安堂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集团”新厂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和宏兴集团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太安堂药业对宏兴集团的控股比例,太安堂药业以现金加资产的方式对宏兴集团增资35,040万元,其中:以人民币增资25,000万元;以太安堂药业位于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的部分房地产资产(该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8,674,100.00元,经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昊华资评报字[2014]第03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定,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亿零肆拾万元整(¥100,400,000.00元))增资10,040万元。太安堂药业投入的该部分房地产为宏兴集团在太安堂药业的厂外车间,该部分房地产资产包括:太安堂麒麟园内的研发楼1幢、生活楼1幢、附属楼1~3幢和厂房第二层。

 本次太安堂药业以现金加资产的方式对宏兴集团增资35,040万元,认购宏兴集团231,262,295股股份,每股为1.51516268元,溢价部分119,137,705元计入宏兴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每股价格以经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昊华资评报字[2014]第036号”《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宏兴集团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壹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244,196,600.00元)为定价依据。本次增资完成后,宏兴集团注册资本从161,168,568元增至392,430,863元(人民币叁亿玖仟贰佰肆拾叁万捌佰陆拾叁元)、总股本从161,168,568股增至392,430,863股,太安堂药业持有宏兴集团的股份比例由72.35%增加到88.65%,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资的现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须在宏兴集团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以来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自 2014年7月1日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5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5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改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七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5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于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近日,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1000120723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中街24号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张叶平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东: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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