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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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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宗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延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元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6.64%,主要是报告期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654.97%,主要是报告期预付原料款、蒸汽和动力电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定期存款利息收回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76.6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职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9.94%,主要是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6)在建工程较较年初增加144.47%,主要报告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34.70%,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8)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52.90%,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61.56%,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增值税增加所致;

 (10)股本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0.30%,主要是本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以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5.14%,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冲减所致;

 (3)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18.09%,主要是本期对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以及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实现的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5.11%,主要是本期捐赠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较少30.51%,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4.47%,主要是原材料采购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4.60%,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34%,主要是公司去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3)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 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宗利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在财务报告中根据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说明进行补充和披露,并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详见201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三季度报告》。

 《201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乃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三季度报告》。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7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2014年10月27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 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 年7月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3、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 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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