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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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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洛少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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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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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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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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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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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4年7月25日对外披露。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每30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重组的进展情况。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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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综合收益四个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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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5,000,000.00元,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影响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5,00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5,000,000.0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内容,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期初数-6,236,712.04元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期初数-6,236,712.04元;追溯调整合并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3,807,759.36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6,546,763.64元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3,807,759.36元及上年7-9月同期6,546,763.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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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4—056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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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三季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内容,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期初数-6,236,712.04元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期初数-6,236,712.04元;追溯调整合并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3,807,759.36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6,546,763.64元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3,807,759.36元及上年7-9月同期6,546,763.64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4—055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表决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4—05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七项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4-05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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