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8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祥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小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淑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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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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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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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64.43%,主要系子公司基建工程、机器设备及存货投入增加导致现金流出。
(2)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50.43%,主要系母公司货款减少以承兑票据结算。
(3)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母公司减少了定期存款。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45.60%,主要系子公司厦门瑞行销售平台的保证金减少。
(5)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系子公司晋江泰亚鞋底生产车间闲置出租厦门瑞行做为仓库。
(6)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50.30%,主要系子公司安庆泰亚与福建泰丰部份基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系子公司晋江泰亚鞋底生产线停产,资产设备转入待清理。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56.14%,主要系子公司晋江泰亚鞋底生产线停产,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影响。
(9)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8.43%,主要系增加银行融资。
(10)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31.03%,主要系母公司减少预收客户的货款。
(11)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121.61%,主要系厦门瑞行及福建泰丰进项税留抵的增加。
(12)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61.42%,主要系增加银行融资导致应付利息的增加。
(13)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33.64%,主要系预提费用的减少
(14)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110.23%,主要系安庆泰亚新增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261.71%,主要系增加银行融资导致的利息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529.38%,主要系子公司晋江泰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加。
(3)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6505.33%,主要系母公司增加公益捐赠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增加。
(4)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52.19%,主要系利润减少的影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6.43%,主要系子公司厦门瑞行、福建泰丰及安庆泰亚原材料购买的增加。
(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下降40.46%,主要系泰亚股份及子公司安庆泰亚所得税的减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增加设备的处置。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70.15%,主要系因福建泰丰与安庆泰亚上年同期为投产初期,处于设备的购置及厂房的筹建期。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66.74%,主要系因增加银行融资所致。
(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780.42%,主要系银行承兑保证金到期收款。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银行融资到期还款。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695.18%,主要系增加银行融资导致银行利息支出的增长。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55.79%,主要系增加办理承兑支付的保证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和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与欢瑞世纪全体股东签订有关<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协议>及<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议案》;《关于<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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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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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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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