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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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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8.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了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57.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42.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技改项目完工,预付设备款转入应付账款核算所致;

 4.存货比年初增加65.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增长迅速,相应增加原材料及产成品储备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32.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增资所致;

 6.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技改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7.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53.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材料采购款支付方式较多采用应付票据所致;

 8.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2.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快速增长,原材料采购增加,供应商欠款相应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435.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增值税、所得税较多所致;

 10.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55.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年初计提的集合票据利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34.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快速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31.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快速增长所致;

 3.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0.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快速增长,运输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53.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人员工资、折旧、税金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89.2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及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103.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较多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3,365.8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较多的采用了现汇付款方式及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比去年同期减少1,934.6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1,671.1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了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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