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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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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景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建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 吴景贤

 2014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4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的议案》。

 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截止2014年9月25日,该项资产的帐面净值为4303778.14 元,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闽中兴评字[2014)]SA0001号),评估净值为人民币3761500元],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拍卖情况综合确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4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截止2014年9月25日,该项资产的帐面净值为4303778.14 元,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闽中兴评字[2014)]SA0001号),评估净值为人民币3761500元],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拍卖情况综合确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吉口厂资产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情况表

 ■

 (2)截止2014年9月25日,标的资产的帐面原值25,559,816.12元,已计提折旧、存货跌价21,256,037.98 元,帐面净值4,303,778.14 元;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省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761,500.00元。

 2.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也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资产处置方式及定价原则

 公司将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资产,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最终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拍卖情况综合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公司尚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交易协议。

 六、涉及资产处置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七、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主要是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拍卖方式,成交价格、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影响及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均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评字(2014)第SA0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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