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4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135人调整为1134人,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345,082股调整为53,315,082股。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向113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315,082股,授予价格为9.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4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11:30在海康威视A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寅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135人调整为1134人,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345,082股调整为53,315,082股。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获授2014年限制性股票的113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与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确定的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相符且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上述1134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4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34名激励对象授予53,315,08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以及2014年10月2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A股普通股。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为1134人。
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为53,315,082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4,017,223,222股的1.33%。
4、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25元。
5、本计划在授予日的24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
(1)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6%,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7、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4月20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2014年8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845号),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3、2014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4]1029号),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4年9月2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年10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4年10月2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见附件)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否满足的情况说明
在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规定如下: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一) 公司层面授予条件
1. 授予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1)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以下三者之高者:
a) 20%;
b) 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一年度水平的50分位;
c) 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平均水平的50分位。
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 授予时点前一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率以及较三年前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以下三者之高者:
a) 30%;
b) 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一年度水平的50分位;
c) 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平均水平的50分位
同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得小于等于0%。
2.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层面授予条件
1.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层面均满足上述要求,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135人调整为1134人,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345,082股调整为53,315,082股。
除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4年10月24日,该授予日是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2、授予价格:9.25元/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13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3,315,082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数(份) |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胡扬忠 |
总经理 |
130,000 |
0.244% |
0.0032% |
2 |
邬伟琪 |
常务副总经理 |
116,000 |
0.218% |
0.0029% |
3 |
蒋海青 |
副总经理 |
100,000 |
0.188% |
0.0025% |
4 |
郑一波 |
副总经理 |
90,000 |
0.169% |
0.0022% |
5 |
蔡定国 |
副总经理 |
90,000 |
0.169% |
0.0022% |
6 |
蒋玉峰 |
副总经理 |
90,000 |
0.169% |
0.0022% |
7 |
何虹丽 |
副总经理 |
86,000 |
0.161% |
0.0021% |
8 |
周治平 |
副总经理 |
86,000 |
0.161% |
0.0021% |
9 |
傅柏军 |
副总经理 |
86,000 |
0.161% |
0.0021% |
10 |
徐礼荣 |
副总经理 |
86,000 |
0.161% |
0.0021% |
激励对象 |
人均授予股数
(近似值) |
授予股数
合计 |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共10人 |
96,000 |
960,000 |
1.80% |
0.02% |
其他激励对象 |
中层管理人员,共17人 |
111,882 |
1,902,000 |
3.57% |
0.05% |
基层管理人员,共743人 |
50,912 |
37,827,712 |
70.95% |
0.94% |
核心骨干员工,共364人 |
34,685 |
12,625,370 |
23.68% |
0.31% |
小计,共1124人 |
46,538 |
52,355,082 |
98.20% |
1.30% |
授予合计,共1134人 |
47,015 |
53,315,082 |
100.00% |
1.33% |
本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10名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基于2014年10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19.41元/股,授予价格为9.25元/股,则按照Black-Scholes定价模型确定本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约为4.56元。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243,116,773.92元人民币(53,315,082股×4.56元/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
第一周年 |
第二周年 |
第三周年 |
第四周年 |
年度摊销金额
(人民币,元) |
91,168,790.22 |
91,168,790.22 |
42,545,435.44 |
18,233,758.04 |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认购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亦符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
2、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及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113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授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并同意向113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九、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获授2014年限制性股票的113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与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确定的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相符且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上述1134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海康威视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确定、授予条件成就、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康威视《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海康威视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1、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海康威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1 |
胡扬忠 |
高级管理人员 |
2 |
邬伟琪 |
高级管理人员 |
3 |
蒋海青 |
高级管理人员 |
4 |
郑一波 |
高级管理人员 |
5 |
蔡定国 |
高级管理人员 |
6 |
蒋玉峰 |
高级管理人员 |
7 |
何虹丽 |
高级管理人员 |
8 |
周治平 |
高级管理人员 |
9 |
傅柏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10 |
徐礼荣 |
高级管理人员 |
11 |
黄方红 |
中层管理 |
12 |
叶建军 |
中层管理 |
13 |
岳龙 |
中层管理 |
14 |
丁华 |
中层管理 |
15 |
王永嘉 |
中层管理 |
16 |
沈海峰 |
中层管理 |
17 |
浦世亮 |
中层管理 |
18 |
黄田 |
中层管理 |
19 |
张小媛 |
中层管理 |
20 |
熊晖 |
中层管理 |
21 |
陆红军 |
中层管理 |
22 |
李引 |
中层管理 |
23 |
徐志军 |
中层管理 |
24 |
孙志良 |
中层管理 |
25 |
周蓉蓉 |
中层管理 |
26 |
潘佳 |
中层管理 |
27 |
顾林通 |
中层管理 |
28 |
于亮 |
基层管理 |
29 |
高爱萍 |
基层管理 |
30 |
倪玲玲 |
基层管理 |
31 |
张希明 |
基层管理 |
32 |
俞坚苗 |
基层管理 |
33 |
张华飞 |
基层管理 |
34 |
汪莹 |
基层管理 |
35 |
姚沛 |
基层管理 |
36 |
吴晨曦 |
基层管理 |
37 |
邵丽雯 |
基层管理 |
38 |
谢永标 |
基层管理 |
39 |
国中梁 |
基层管理 |
40 |
向舟 |
基层管理 |
41 |
胡荣 |
基层管理 |
42 |
宿云霞 |
基层管理 |
43 |
王洪宇 |
基层管理 |
44 |
张天亮 |
基层管理 |
45 |
郑威海 |
基层管理 |
46 |
姚金兰 |
基层管理 |
47 |
彭青梅 |
基层管理 |
48 |
王燕杰 |
基层管理 |
49 |
高英明 |
基层管理 |
50 |
张祚 |
基层管理 |
51 |
翁如珊 |
基层管理 |
52 |
占俊华 |
基层管理 |
53 |
付秀山 |
基层管理 |
54 |
王金俊 |
基层管理 |
55 |
叶民峰 |
基层管理 |
56 |
张超cw |
基层管理 |
57 |
贺晓蕾 |
基层管理 |
58 |
朱进刚 |
基层管理 |
59 |
张晓平 |
基层管理 |
60 |
孙华伟 |
基层管理 |
61 |
宛斐 |
基层管理 |
62 |
王利明xxh |
基层管理 |
63 |
廖剑峰 |
基层管理 |
64 |
黄良聪 |
基层管理 |
65 |
李生凯 |
基层管理 |
66 |
肖慈亮 |
基层管理 |
67 |
夏雷 |
基层管理 |
68 |
古东栋 |
基层管理 |
69 |
潘田辉 |
基层管理 |
70 |
王斯哲 |
基层管理 |
71 |
刘阳yf2 |
基层管理 |
72 |
吴根标 |
基层管理 |
73 |
黄文川 |
基层管理 |
74 |
葛佳 |
基层管理 |
75 |
姜娴 |
基层管理 |
76 |
黄国萍 |
基层管理 |
77 |
周昕 |
基层管理 |
78 |
吴立普 |
基层管理 |
79 |
顾城成 |
基层管理 |
80 |
程津华 |
基层管理 |
81 |
康春阳 |
基层管理 |
82 |
戴斐 |
基层管理 |
83 |
任海 |
基层管理 |
84 |
黄凤霞 |
基层管理 |
85 |
赵立斯 |
基层管理 |
86 |
郑丹 |
基层管理 |
87 |
薛磊 |
基层管理 |
88 |
柳恒茂 |
基层管理 |
89 |
吴方亮 |
基层管理 |
90 |
金珺琛 |
基层管理 |
91 |
刘彬 |
基层管理 |
92 |
佟羽均 |
基层管理 |
93 |
马建平 |
基层管理 |
94 |
梁金栓 |
基层管理 |
95 |
郭洪宝 |
基层管理 |
96 |
吴乙联 |
基层管理 |
97 |
赵桂东 |
基层管理 |
98 |
穆志伟 |
基层管理 |
99 |
崔文博 |
基层管理 |
100 |
黎凌峰 |
基层管理 |
101 |
付卓林 |
基层管理 |
102 |
裴操 |
基层管理 |
103 |
王云cs1 |
基层管理 |
104 |
庞自成 |
基层管理 |
105 |
孙曙 |
基层管理 |
106 |
杨莎 |
基层管理 |
107 |
丁力 |
基层管理 |
108 |
李金益 |
基层管理 |
109 |
杨博 |
基层管理 |
110 |
孟磊 |
基层管理 |
111 |
乔磊 |
基层管理 |
112 |
卢陶 |
基层管理 |
113 |
闵杰 |
基层管理 |
114 |
王永新 |
基层管理 |
115 |
彭东 |
基层管理 |
116 |
吕秉强 |
基层管理 |
117 |
黄伟平 |
基层管理 |
118 |
齐佳 |
基层管理 |
119 |
余华 |
基层管理 |
120 |
刘研昊 |
基层管理 |
121 |
林艺斌 |
基层管理 |
122 |
李武 |
基层管理 |
123 |
李朝翔 |
基层管理 |
124 |
张俊鹏 |
基层管理 |
125 |
王继东 |
基层管理 |
126 |
赵嵩 |
基层管理 |
127 |
王峰km |
基层管理 |
128 |
赵瑜 |
基层管理 |
129 |
蔡化 |
基层管理 |
130 |
史金莲 |
基层管理 |
131 |
徐洪达 |
基层管理 |
132 |
王向飞 |
基层管理 |
133 |
陈维客 |
基层管理 |
134 |
连彬 |
基层管理 |
135 |
陈武达 |
基层管理 |
136 |
陈木生 |
基层管理 |
137 |
罗瑛 |
基层管理 |
138 |
王茜 |
基层管理 |
139 |
罗美丽 |
基层管理 |
140 |
谢鹏 |
基层管理 |
141 |
孙玲玲 |
基层管理 |
142 |
张旭yf |
基层管理 |
143 |
钮计光 |
基层管理 |
144 |
熊建刚 |
基层管理 |
145 |
石立阳 |
基层管理 |
146 |
刘海燕 |
基层管理 |
147 |
杨智宇 |
基层管理 |
148 |
曹燕辉 |
基层管理 |
149 |
林超 |
基层管理 |
150 |
周勇强 |
基层管理 |
151 |
张久义 |
基层管理 |
152 |
黄敬 |
基层管理 |
153 |
周波gz1 |
基层管理 |
154 |
吴泓霖 |
基层管理 |
155 |
杨广超 |
基层管理 |
156 |
党红涛 |
基层管理 |
157 |
刘春gz1 |
基层管理 |
158 |
郑磊 |
基层管理 |
159 |
于大勇 |
基层管理 |
160 |
邹碧 |
基层管理 |
161 |
李广贺 |
基层管理 |
162 |
付路 |
基层管理 |
163 |
赵亮 |
基层管理 |
164 |
张晓辉 |
基层管理 |
165 |
黄泽彬 |
基层管理 |
166 |
袁典彪 |
基层管理 |
167 |
白聪枝 |
基层管理 |
168 |
李展 |
基层管理 |
169 |
李忠文 |
基层管理 |
170 |
江家旭 |
基层管理 |
171 |
邓雪梅 |
基层管理 |
172 |
黄成福 |
基层管理 |
173 |
黄泳强 |
基层管理 |
174 |
蒙志民 |
基层管理 |
175 |
李坤 |
基层管理 |
176 |
丰培旺 |
基层管理 |
177 |
段其乐 |
基层管理 |
178 |
杨昌平 |
基层管理 |
179 |
何志民 |
基层管理 |
180 |
尹宪芳 |
基层管理 |
181 |
赵世彬 |
基层管理 |
182 |
陈立忠 |
基层管理 |
183 |
梁德山 |
基层管理 |
184 |
梁柱 |
基层管理 |
185 |
张俊杰 |
基层管理 |
186 |
孙秀兰 |
基层管理 |
187 |
杨欢庆 |
基层管理 |
188 |
彭宇 |
基层管理 |
189 |
林汉斌 |
基层管理 |
190 |
杨久邓 |
基层管理 |
191 |
张强 |
基层管理 |
192 |
尹亦斌 |
基层管理 |
193 |
赵建中 |
基层管理 |
194 |
谢祥明 |
基层管理 |
195 |
倪琳 |
基层管理 |
196 |
梁祥林 |
基层管理 |
197 |
张斌nj1 |
基层管理 |
198 |
郝垒 |
基层管理 |
199 |
张涛辉 |
基层管理 |
200 |
周卫东 |
基层管理 |
201 |
张力 |
基层管理 |
202 |
徐超yf |
基层管理 |
203 |
衡启军 |
基层管理 |
204 |
宦文利 |
基层管理 |
205 |
杨余堃 |
基层管理 |
206 |
宋新亮 |
基层管理 |
207 |
谢菲 |
基层管理 |
208 |
王虎 |
基层管理 |
209 |
周健 |
基层管理 |
210 |
费舒华 |
基层管理 |
211 |
柴宝 |
基层管理 |
212 |
张禹 |
基层管理 |
213 |
罗凯 |
基层管理 |
214 |
李思远 |
基层管理 |
215 |
杨旭 |
基层管理 |
216 |
洪俊斌 |
基层管理 |
217 |
周仕兵 |
基层管理 |
218 |
雷敏 |
基层管理 |
219 |
吴蔚仁 |
基层管理 |
220 |
任斌峰 |
基层管理 |
221 |
李孟 |
基层管理 |
222 |
王瑞杰 |
基层管理 |
223 |
林海峰 |
基层管理 |
224 |
夏建明 |
基层管理 |
225 |
唐佳峰 |
基层管理 |
226 |
奚建伟 |
基层管理 |
227 |
虞燚 |
基层管理 |
228 |
方剑 |
基层管理 |
229 |
周凯 |
基层管理 |
230 |
郭勇 |
基层管理 |
231 |
楼铿楠 |
基层管理 |
232 |
陈笑笑 |
基层管理 |
233 |
吕建军 |
基层管理 |
234 |
叶紫露 |
基层管理 |
235 |
王玥hz |
基层管理 |
236 |
徐乔勇 |
基层管理 |
237 |
徐希山 |
基层管理 |
238 |
汪越洋 |
基层管理 |
239 |
郑啸坤 |
基层管理 |
240 |
陈少俊 |
基层管理 |
241 |
王君杰 |
基层管理 |
242 |
徐刚 |
基层管理 |
243 |
毛利锋 |
基层管理 |
244 |
张天波 |
基层管理 |
245 |
郑小良 |
基层管理 |
246 |
翁旭东 |
基层管理 |
247 |
吴晓鸣 |
基层管理 |
248 |
林志海 |
基层管理 |
249 |
张仙龙 |
基层管理 |
250 |
朱佳欣 |
基层管理 |
251 |
姜华锋 |
基层管理 |
252 |
陈超hz |
基层管理 |
253 |
施晓萍 |
基层管理 |
254 |
陈文强 |
基层管理 |
255 |
孔笠 |
基层管理 |
256 |
钟尚宏 |
基层管理 |
257 |
曹磊 |
基层管理 |
258 |
张帆 |
基层管理 |
259 |
刘涛 |
基层管理 |
260 |
余杰sh |
基层管理 |
261 |
蔡炜 |
基层管理 |
262 |
谢丹华 |
基层管理 |
263 |
钱江曙 |
基层管理 |
264 |
张亚权 |
基层管理 |
265 |
贺淑江 |
基层管理 |
266 |
郑红 |
基层管理 |
267 |
孙林 |
基层管理 |
268 |
凌志 |
基层管理 |
269 |
徐卫民 |
基层管理 |
270 |
原桢博 |
基层管理 |
271 |
赵宏旭 |
基层管理 |
272 |
刘崇 |
基层管理 |
273 |
王晓晶 |
基层管理 |
274 |
兰红雨 |
基层管理 |
275 |
关冰 |
基层管理 |
276 |
陈宁 |
基层管理 |
277 |
钟方园 |
基层管理 |
278 |
刘宇heb1 |
基层管理 |
279 |
王培 |
基层管理 |
280 |
胡彩霞 |
基层管理 |
281 |
郭红星 |
基层管理 |
282 |
许纯洁 |
基层管理 |
283 |
杨红峰 |
基层管理 |
284 |
田金来 |
基层管理 |
285 |
苏永立 |
基层管理 |
286 |
沈学雷 |
基层管理 |
287 |
李超强 |
基层管理 |
288 |
陈凯sjz |
基层管理 |
289 |
苑琳 |
基层管理 |
290 |
张锐华 |
基层管理 |
291 |
郝振东 |
基层管理 |
292 |
潘晏平 |
基层管理 |
293 |
齐海川 |
基层管理 |
294 |
阎浩 |
基层管理 |
295 |
宋朝勇 |
基层管理 |
296 |
张俊民 |
基层管理 |
297 |
韩凯 |
基层管理 |
298 |
李鹏ty |
基层管理 |
299 |
李鹏tj |
基层管理 |
300 |
潘荣 |
基层管理 |
301 |
陈福涛 |
基层管理 |
302 |
关华 |
基层管理 |
303 |
张勃兴 |
基层管理 |
304 |
陈贺江 |
基层管理 |
305 |
刘冠群 |
基层管理 |
306 |
陈磊 |
基层管理 |
307 |
官星 |
基层管理 |
308 |
李勇wlmq |
基层管理 |
309 |
蒋劲松 |
基层管理 |
310 |
陈东 |
基层管理 |
311 |
韩文康 |
基层管理 |
312 |
马岢 |
基层管理 |
313 |
范江宏 |
基层管理 |
314 |
周洋gn |
基层管理 |
315 |
张宇良 |
基层管理 |
316 |
乔帆 |
基层管理 |
317 |
曹春波 |
基层管理 |
318 |
王永利 |
基层管理 |
319 |
宁义 |
基层管理 |
320 |
李润超 |
基层管理 |
321 |
刘渊坤 |
基层管理 |
322 |
石磊 |
基层管理 |
323 |
李华炜 |
基层管理 |
324 |
张菁 |
基层管理 |
325 |
贺遥 |
基层管理 |
326 |
金磊 |
基层管理 |
327 |
方士磊 |
基层管理 |
328 |
周小宁 |
基层管理 |
329 |
王华 |
基层管理 |
330 |
胡云云 |
基层管理 |
331 |
吴明新 |
基层管理 |
332 |
胡春锋 |
基层管理 |
333 |
李政 |
基层管理 |
334 |
赵双 |
基层管理 |
335 |
郭正攀 |
基层管理 |
336 |
李榜超 |
基层管理 |
337 |
马志强 |
基层管理 |
338 |
巩瑞锋 |
基层管理 |
339 |
丁泽卫 |
基层管理 |
340 |
聂中原 |
基层管理 |
341 |
李波 |
基层管理 |
342 |
杨海程 |
基层管理 |
343 |
王科 |
基层管理 |
344 |
钟筱斌 |
基层管理 |
345 |
张煜 |
基层管理 |
346 |
葛勇 |
基层管理 |
347 |
丁军昌 |
基层管理 |
348 |
薛海龙 |
基层管理 |
349 |
欧忠平 |
基层管理 |
350 |
李飞 |
基层管理 |
351 |
罗贤兵 |
基层管理 |
352 |
陈世昶 |
基层管理 |
353 |
秦春 |
基层管理 |
354 |
刘建兵 |
基层管理 |
355 |
唐迪 |
基层管理 |
356 |
陈翔 |
基层管理 |
357 |
孟顺 |
基层管理 |
358 |
冶静 |
基层管理 |
359 |
万枭 |
基层管理 |
360 |
杨瑞刚 |
基层管理 |
361 |
唐友恩 |
基层管理 |
362 |
魏园 |
基层管理 |
363 |
吴琳 |
基层管理 |
364 |
沈晓杰 |
基层管理 |
365 |
邬海峰 |
基层管理 |
366 |
陈武 |
基层管理 |
367 |
许光宇 |
基层管理 |
368 |
戴文辉 |
基层管理 |
369 |
陈叶 |
基层管理 |
370 |
王少君 |
基层管理 |
371 |
胡翊 |
基层管理 |
372 |
郭强gj1 |
基层管理 |
373 |
陈建华 |
基层管理 |
374 |
冯理博 |
基层管理 |
375 |
刘佰起 |
基层管理 |
376 |
霍俊杰 |
基层管理 |
377 |
杜培胜 |
基层管理 |
378 |
杨康gj1 |
基层管理 |
379 |
冯健臣 |
基层管理 |
380 |
倪源 |
基层管理 |
381 |
王博 |
基层管理 |
382 |
徐斌斌 |
基层管理 |
383 |
段太顺 |
基层管理 |
384 |
陈世明 |
基层管理 |
385 |
李懿 |
基层管理 |
386 |
汪莉 |
基层管理 |
387 |
唐宁 |
基层管理 |
388 |
吕敏 |
基层管理 |
389 |
罗仕胜 |
基层管理 |
390 |
谢明强 |
基层管理 |
391 |
陈黎明 |
基层管理 |
392 |
张奇松 |
基层管理 |
393 |
孙承华 |
基层管理 |
394 |
蒋华清 |
基层管理 |
395 |
朱斌 |
基层管理 |
396 |
赵修伟 |
基层管理 |
397 |
冯广欣 |
基层管理 |
398 |
孟宏 |
基层管理 |
399 |
张鹏举 |
基层管理 |
400 |
刘彦 |
基层管理 |
401 |
商杰 |
基层管理 |
402 |
张庚 |
基层管理 |
403 |
陈结合 |
基层管理 |
404 |
张海明 |
基层管理 |
405 |
孙友统 |
基层管理 |
406 |
申川 |
基层管理 |
407 |
乔晖 |
基层管理 |
408 |
林凯涛 |
基层管理 |
409 |
汪赛男 |
基层管理 |
410 |
张海龙 |
基层管理 |
411 |
方建才 |
基层管理 |
412 |
高在伟 |
基层管理 |
413 |
翁轲杰 |
基层管理 |
414 |
张亮 |
基层管理 |
415 |
张思恩 |
基层管理 |
416 |
高华 |
基层管理 |
417 |
叶敏 |
基层管理 |
418 |
李鹏飞 |
基层管理 |
419 |
王天宇 |
基层管理 |
420 |
郭晓宇 |
基层管理 |
421 |
沙健松 |
基层管理 |
422 |
孙科 |
基层管理 |
423 |
蔡瑞青 |
基层管理 |
424 |
李志文 |
基层管理 |
425 |
尤灿 |
基层管理 |
426 |
马伟民 |
基层管理 |
427 |
沈才汉 |
基层管理 |
428 |
许建军 |
基层管理 |
429 |
刘志宇 |
基层管理 |
430 |
高海斌 |
基层管理 |
431 |
梁秋芳 |
基层管理 |
432 |
陈树毅 |
基层管理 |
433 |
王飞sxj |
基层管理 |
434 |
徐卓东 |
基层管理 |
435 |
邓爽 |
基层管理 |
436 |
杨天亮 |
基层管理 |
437 |
曾峰 |
基层管理 |
438 |
朱勇 |
基层管理 |
439 |
叶展yf2 |
基层管理 |
440 |
张国欣 |
基层管理 |
441 |
陈新友 |
基层管理 |
442 |
王刚强 |
基层管理 |
443 |
颜财盛 |
基层管理 |
444 |
赵永江 |
基层管理 |
445 |
应亮 |
基层管理 |
446 |
王汉荣 |
基层管理 |
447 |
杨坤 |
基层管理 |
448 |
王威 |
基层管理 |
449 |
何品将 |
基层管理 |
450 |
王小刚 |
基层管理 |
451 |
师恩义 |
基层管理 |
452 |
鲍敦桥 |
基层管理 |
453 |
凌在龙 |
基层管理 |
(下转A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