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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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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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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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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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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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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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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在政策支持下有微弱改善。但由于资金成本有所下降,且伴随资本市场风险偏好的改善,上证指数在经济基本面疲弱的背景下,仍然上涨了15.40%。从行业结构的表现来看,受益于预期改善的农业、军工等行业3季度表现较好,一些积极谋求转型、参与资本运作的公司整体表现出色。本季度,本基金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和精选个股的投资思路,维持了成长性股票为主的核心配置,也在安全边际原则的指导下适当参与了部分转型类公司的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3.22%,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5.40%,深证成指上涨10.04%,沪深300指数上涨13.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季度,我们认为,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在加大。首先,新一届政府反复表达了改革和经济转型的决心,陆续出台的一些产业政策以及面对经济数据疲弱情况下政府的应对举措均体现出本届政府的执行力和决心,强政策刺激导致经济反弹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我们将面临经济疲软与政策微刺激与改革措施频出共存的局面。我们大概率判断经济仍维持几个季度来的相对平稳局面,但也存在政策滞后导致的经济下滑的风险。其次,目前实体经济杠杆率较高,如果出现经济下滑,企业盈利恶化,导致实体经济去杠杆事件发生,则可能导致资金成本上升和市场风险偏好的恶化,这将构成市场的风险。综合而言,我们认为4季度的股票市场风险较3季度有所上升,需要更密切的关注实体经济层面的变化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我们将坚持前期策略,继续致力于寻找具备相对竞争优势,尚处于较快增长阶段、估值合理的公司,尽量回避预期过高的公司,以期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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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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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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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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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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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北新建材的发行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新建材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5号),并于2014年3月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4]第6号)。两份函件涉及到的问题均为北新建材公司董事长王兵在2014年1月6日公司工作年会上所做的2013年度工作总结中,披露了2013年公司核心产品产销量、毛利率等具体数据,并预计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EVA(经济增加值)9.2亿元,继续保持30%的增长幅度。这一披露时间早于公司预约的年报披露时间,且未在指定信批平台披露相关业绩内容。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北新建材作为国内实力最强的建材生产企业,经营业绩始终稳健增长,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故本基金自2013年起就持有该公司股票。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经营上并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也不产生重大影响。事后,公司也已经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相信,经过整改,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将会更加规范。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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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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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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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1)封闭式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封闭期限结束,于2013年12月23日终止上市,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持有份额不变。

 (2)2014年1月27日原基金普惠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后,折算后原基金普惠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6,972,196份。

 (3)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仙霞路18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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