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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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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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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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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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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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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5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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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债券市场延续了上涨走势,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了1.62%。债券市场的上涨主要由以下因素推动:本季度经济走势较为疲弱,M2增速持续下滑,已回落到本年度目标值以下,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回落明显,8月的工业增加值更是创下08年以来的新低。为防止经济的进一步下滑,央行采取了SLF等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期维持较为宽松的资金面,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在组合的资产配置上,考虑到期限利差较大,我们对组合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卖出了部分期限较短,收益率偏低的品种,买入了部分期限较长,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并维持了较高的杠杆水平。对于权益类资产,我们关注可转债波段性机会,因此进行了适度配置。

 附表 组合持仓中小企业私募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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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三季度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4.2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目前出台的政策来看,本届政府对经济疲软更多地采取了托底而非拉抬的政策,因此预计全面降准和降息这种刺激力度较大的放松政策短期内仍难以看到,更多的是边际上的定向放松。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我们认为央行在货币政策上仍将会维持偏松的态度,资金面将保持平稳,因此预期债券市场的风险不大,中等评级的信用债仍有较好的配置价值。在债券资产的配置上,我们将维持组合的基本稳定,并保持较高的杠杆水平。对于转债资产,我们仍将关注其中的结构性和波段性机会,积极参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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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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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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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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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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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6.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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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自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9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2012年11月5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7,200份。

 (3)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6.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7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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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内基金经理等人员持有份额不属于利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发起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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