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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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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尔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惠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孔祥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重大项目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快新项目建设,总投资3.13亿元"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募投项目,已处于设备调试阶段,预计2014年11月试生产;总投资6.295亿元"年产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自筹资金项目,已处于设备调试阶段,预计2014年11月试生产;总投资18.24亿元"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前期筹备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3.2.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并于2014年9月26日进行了股票停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2014年10月14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5.18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305万股(含19,305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建设,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10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下游市场行情趋弱,化纤行业整体价格低迷,且公司多个项目处于筹建期,期间费用支出较大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2014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发生大幅度下降。

 公司名称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尔民

 日期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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