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前三季度变动情况
201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17.0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16.85%,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和煤炭市场影响,本公司煤炭销量虽然提高,但是平均销售价格降低较大所致。前三季度,实际煤炭销量为757.17万吨,与上年同期的658万吨相比增加99.17万吨,增加幅度为15.07%。但煤炭售价持续下降,煤炭平均销售价格212.73元/吨,与上年同期的252.86元/吨相比售价下降40.13元/吨,下降幅度为15.87%。
201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17.85%,主要原因系经营性资金收款较同期上升,经营性资金付款较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2.第三季度变动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利润较2013年第三季度利润增加4204万元,主要因素如下:
(1)第三季度商品煤销售量291万吨,较同期230万吨增加61万吨,增加销售毛利2136万元。
(2)管理费用较同期下降1678万元。
(3)为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取标准由8元/吨降为6元/吨。三季度煤炭产量279.7万吨,因降低价格调节基金收取标准,减少三季度营业成本559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