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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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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继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和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和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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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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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利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定期存款减少影响;

 (2)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竞标保证金增加影响;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增加影响;

 (4)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钼金属深加工建设、金钼汝阳东沟钼矿采选改造等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影响;

 (5)工程物资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工程待安装设备减少影响;

 (6)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金钼汝阳一期基建剥离工程转入增加影响;

 (7)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香港华钼和金钼汝阳新增贷款影响;

 (8)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供应商票据结算量影响;

 (9)预收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贸易业务预收货款减少影响;

 (10)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短期借款利息影响;

 (11)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金沙钼业股权转让款影响;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金钼汝阳偿还贷款影响;

 (13)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金钼汝阳新增贷款影响;

 (14)专项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金钼光明使用政府拆迁补偿款影响;

 (15)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将一年内使用的递延收益转入影响;

 (16)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将一年内使用的递延收益转出影响。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出口收入增加导致关税同比增加影响;

 (2)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存货价值回升导致计提减少影响;

 (3)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影响;

 (4)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净利润增加影响。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货款增加及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及支付股利同比减少影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在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承诺:金钼集团本身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金钼集团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拥有新业务优先选择权。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其附属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上述事项的承诺将长期有效。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

 公司名称: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继祥

 日 期: 2014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4年10月23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鉴于此,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3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000吨/年钼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业电视监控安装工程的议案》。

 同意由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实施20000吨/年钼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业电视监控安装工程,项目投资金额96.55万元人民币。

 此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1、由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实施20000吨/年钼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业电视监控安装工程系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安防建设,确保产品安全和生产线的安全稳定运行。

 2、该项目费用由公开招标产生,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现行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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