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熊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上半年公司正式启动债券发行程序。3 月

 25 日发行申请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 3 月 28 日获得正式受理;6 月 13 日通过了发审会审核;7月 24 日获得证监会的批准文件;2014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4年9月25日结束,本期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6.2%,存续期5年。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熊 炜

 日期 2014-10-23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14-022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关于《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2014-023号)。

 二、公司《筹资决策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72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14-02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中炬高新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意见:

 1、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及年初至本季度末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14-023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已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4 年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广东中大一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00万元,2010年出资600万元,2011年出资250万元,2013年收回投资409,090.91元,2014年8月增资150万元,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共出资9,590,909.09元,持股比例为3.57%。)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