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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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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肖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晓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美国时间2012年9月7日,公司就客户Altec Lansing拒绝按协议支付货款向美国地区法院加州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北京时间2014年6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与Altec Lansing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公司代理律师、Altec Lansing及其股东 Prophet Equity 等有关各方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就前述诉讼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Altec Lansing 及 Prophet Equity 向公司支付 1,001,750.00 美元作为诉讼标的全部对价,公司完全永久豁免对诉讼被告方的任何权利主张。扣除有关诉讼费用后,本次和解将增厚公司 2014 年度税前业绩 821,742.00 美元,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87%。

 2、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欧朋达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欧朋达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披露《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开市起复牌。2014年9月30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该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3、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46人授予330万奋达科技限制性股票。本次制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审核的无异议函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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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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