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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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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106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0月16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57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22.9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44倍(截至2014年10月22日)。从行业看,发行人与楚天科技、斯莱克、利君股份等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10月22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29.13倍。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3,70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8.57元/股计算的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6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80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0月27日(T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的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发行人已于2011年9月通过宁波市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F201133100120),有效期三年。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发行人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目前发行人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因此2014年1-6月适用25%的所得税率。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3月出具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工作的通知》(甬高企认办〔2014〕3号),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如发行人本次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增加发行人未来三年的税负,从而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12、发行人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4.49%、52.96%、44.45%和41.52%。2013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产量有所下降,同时受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人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成本上升,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2014年1-6月,除翅片高速精密压力机以外的其他压力机销售收入占比上升,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综合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由于最近几年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人力资源成本呈增加趋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继续投入导致更多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可能会导致产品成本进一步上升;发行人除换热器装备以外的其他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销售收入占比近几年则逐年提高,且未来有望继续提高;此外,未来如果有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对手进入该市场,竞争的加剧有可能会导致产品售价的调整;因此发行人未来将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13、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成功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和股本总额将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需经过一定的市场开发期,达到预计收益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比本次发行前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拓展销售以增加收入、优化产品结构以提高附加值、提高管理水平以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以提升持续竞争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以及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等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

 14、发行人业务发展前景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的风险。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空调换热器装备的主要下游市场为空调市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空调节能惠民”等政策的到期短期内对空调市场的整体景气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发行人近年来为应对下游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一直注重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同时发行人不断通过更新改造拓展原有产品的应用领域以及开发出微通道换热器装备等新产品以开拓新的产品市场,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电机等行业的订单持续增加,因此,发行人总体业务发展前景良好。但如果未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空调、汽车、电机等下游行业景气程度、生产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15、业绩下滑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358.83万元、23,564.35万元、21,100.46万元和11,130.3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75.44万元、6,434.25万元、3,495.21万元和2,003.17万元。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减缓,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下行,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放缓,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以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都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1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29,086万元,新增利润总额8,987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于2011年6月,系基于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编写,该报告所预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2010年至今,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公司主要的下游空调行业客户在经历了一轮产能扩张后,对进一步的扩产项目较为谨慎,公司经营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产品结构也发生了一些调整,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能否实现可研报告所预测的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除以上风险因素外,还请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发行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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