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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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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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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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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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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0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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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五条(二)、(七)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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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T日、T+3日和T+5日不同循环期内,不管是买入或是卖出,公司各组合间买卖价差不显著,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基金进行了公平对待,不存在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A股市场在多舛的宏观经济数据、微刺激和改革政策、四中全会及沪港通预期的交错影响下震荡上行。经历了数周的波动之后,A股市场在地产政策放松、经济数据超预期好转等正面因素带动下,在7月下旬迎来了由大盘蓝筹估值修复推动的强劲反弹。8月,低于预期的宏观数据打击了大盘指数的表现,但市场在沪港通、国企改革和各行业政策利好不断推出的支撑下,仍保持乐观情绪,大盘涨幅明显收窄,创业板表现强劲。9月,市场在疲弱的经济数据和央行维稳流动性、四中全会及沪港通开通前积极预期的影响下,探高回落后再度反弹,市场氛围活跃,表现出结构性牛市的特征。

 指数方面,大小盘指数出现普涨格局,上证综指上涨15.40%,深证成指上涨10.04%,创业板指涨幅为9.69%,中小板指涨幅达16.90%。各行业在三季度也同样悉数收涨,受政策利好驱动,国防军工、农林牧渔、纺织服装、交通运输、综合等热点板块表现抢眼;银行、家电、传媒、食品饮料、石油石化等板块涨幅相对较小。

 作为指数基金,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应用指数复制策略和数量化手段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降低跟踪误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1.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80%。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0.0107%,年化跟踪误差为0.80%,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6 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四季度,预计经济内生增长依然维持弱势,同时政府仍将持续的保持微刺激,全年实现政府经济增长的目标不必过于担忧,经济延续弱平稳。市场对经济失速风险的担忧短期不会产生大的波动、但尾部风险的隐忧也始终存在。

 预计市场仍将随着经济数据和政策变化而宽幅波动,以结构性机会为主。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类资产以及转型类资产仍是市场情绪的风向标,该类资产是宏观经济弱势却乐观看好市场的典型代表。对于成长类资产,一方面其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大方向,另一方面短期又面临着估值与业绩的压力,二者之间如何平衡,将是四季度的重要不确定性。

 改革与转型大背景下,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优质存量资产的价值重估将是四季度的重点方向之一;而符合经济升级趋势、政策扶持方向等相关资产,如果能得到业绩的支撑,其股价仍将有望震荡上行。

 而估值仍处于历史底部的价值蓝筹公司,能否随着市场对经济大周期系统风险担忧的进一步缓解,进而出现持续的估值修复,也将是四季度的重要课题之一。

 未来,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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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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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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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平安(601318)于2013年10月15日发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系指数型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均系被动按照指数成分股进行复制。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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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投资的股票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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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29只公募基金。截至2014年9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243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4年9月30日,海富通为80多家企业超过324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海富通旗下专户理财管理资产规模超过34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2 年9 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4年9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近219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

 2012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等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基金业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大奖,《证券时报》授予 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2011年中国基金业明星奖—五年持续回报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荣誉。2013年4月,《上海证券报》授予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2012年“金基金”奖——分红基金奖。

 海富通同时还在不断践行其社会责任。公司自2008年启动“绿色与希望-橄榄枝公益环保计划”,针对汶川震区受灾学校、上海民工小学、安徽老区小学进行了物资捐赠,向内蒙古库伦旗捐建了环保公益林。几年来,海富通的公益行动进一步升级,持续为上海民工小学学生捐献生活物资,并向安徽农村小学捐献图书室。此外,海富通还积极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推出了以“幸福投资”为主题和特色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向投资者传播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文件

 (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四)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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