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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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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廷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栾尚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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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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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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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承诺:在原可上市交易时间基础上延长2年;二级市场出售价格不低于9.95元(经历次派息、送股、转增调整后价格).目前该公司严格执行该承诺,未发现违规现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已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变化对公司的同期比较数据及期初数据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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