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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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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 申孝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源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主要报表项目金额变动较大的说明:

 ■

 2、会计准则修订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

 截至2014年9月底,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账面价值为1,100,000.0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3)兵一民破字第1-1号】,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决定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对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更多详细内容,请参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详见2013年1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3-065)。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2楼召开,更多详细内容,请参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详见 2014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06)。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6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王曰普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志鸿先生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6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监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王东兴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张晓丽女士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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