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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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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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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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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5日生效。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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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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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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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成立于2014年6月5日,于2014年8月4日开放申购及赎回。作为次新基金,在3季度中,基金整体在中等仓位进行投资。首先由量化择时模型选择系统风险较低的时间点进行建仓,从量化择股系统中选择短期涨幅确定性较高的个股,低仓位配置,积累基金净值的初始安全垫。在一定的安全垫基础上,逐步提高基金仓位至中等水平,参与风险收益略高的个股投资。在这段时期中,市场出现了一波普涨行情,大市值蓝筹板块及中小市值板块轮番上涨。基金的配置上采取了适度的行业中性以及行业内个股轮动的策略,在板块切换过程中保持了净值的平稳上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3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231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9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8.27%,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4.7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宏观经济基本面面临较大压力。投资需求方面,房地产与制造业投资下行的压制力量依然存在,基建投资短期难有大作为,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依然处于下行通道。消费需求方面,经济增速低迷通过收入效应的滞后影响,抑制着消费零售的实际增速水平。国际局势动荡使得今年外强内弱的相对需求格局也在四季度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宏观基本面无法为大盘蓝筹股进一步上涨提供支持,同时中小板和创业板估值接近前高,而业绩增速并未显示出超预期的支持力度。场内资金中的国际资金和产业资本已呈现流出趋势,增量资金带来的行情已经到了末端,因此我们对四季度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保持谨慎态度。基金操作方面,将基于量化系统风险判断模型及个股择时模型,在合适的时间点调整基金仓位,对前期涨幅较高的个股锁定收益,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资产配置。四季度将继续采用行业中性及板块轮动策略,重点关注流动性较好且前期涨幅不高的板块,同时利用股指期货对冲下行风险,力求基金净值的平稳上升。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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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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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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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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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量化风险模型统计分析,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影响不大,符合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厦门信达于 2014年7月18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6号)。就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架子牛、阴极铜购销业务中多确认销售收入;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部分固定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及其原因;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科技三项”财政补贴并于2014年第一季度将该财政补贴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等不规范等行为责令整改。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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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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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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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5日生效。

 ②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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