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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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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4-122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认真复核,现就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如下回复:

 1.请分析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金额及比例,说明该事项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说明:我公司于2014年3月完成对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开医药”)的收购后,完善了医药医疗产业链,新增了医药流通和医疗服务业务,原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已不能覆盖公司新增业务范围,因此,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对原有会计估计方法进行了补充完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针对新增的医药流通和医疗服务业务,不涉及原有制药业务的应收款项。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年报财务数据无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方法变更后,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5%变更为0.5%。截止2014年9月30日,预计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为16,579万元,若按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5%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资产减值损失约746万元,增加未分配利润约560万元。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且不会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请说明此次公告中列示的变更前“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与2014年半年报、2013年年报所列示的相应计提方法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并做出更正;

 回复: 公司2013年年报中披露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于2014年3月完成对科开医药的收购,科开医药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中包含科开医药为关联医院及下属医院提供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配送而产生的应收帐款、科开医药及下属医药流通企业为得到医院药品配送权而支付的保证金、应收各级医保中心结算款。公司在编制2014年半年报时,对此类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的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由于公司原有会计估计方法中没有与以上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类似的组合,此类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与单位性质相关,与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存在显著不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企业没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不需进行额外的减值测试”,对上述应收款项未再进行额外的减值测试并计提坏帐准备。同时,在2014年半年报中披露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统一规范更正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3.你公司2014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98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7.46%,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600万元,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的22.18%。请说明你公司对这两类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回复:公司于2014年半年报中披露报告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98亿元、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600万元,公司对以上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的减值测试,其中:

 (1)应收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157,721,438.89元。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是公司下属贵州省肿瘤医院股东,为公司关联方,预计2014年4至12月交易金额为51000万元,根据以往历史回款情况,公司认为以上货款均能按时足额收回。

 (2)应收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39,590,152.09元。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为公司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因其非营利性质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能够确保以上货款按时足额收回。

 (3)应收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29,494,291.46元。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为公司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因其非营利性质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能够确保以上货款按时足额收回。

 (4)应收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48,679,852.15元。该款项为贵州省肿瘤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预计2014年医疗服务收入5亿元。以上款项已得到医保部门的确认,公司认为该款项能足额收回。

 (5)应收贵州盛远医药有限公司88,260,700.81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收购贵州盛远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和2014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的议案,公司能够确保以上货款按时足额收回。因此未对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9月公司已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应收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4,668,563.28元。公司与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合作设立黔东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和贵医附属精神病医院,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出资设立黔东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贵医附属精神病医院,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将综合大楼、门诊楼等房屋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专用于黔东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贵医附属精神病医院的经营场所,黔东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贵医附属精神病医院按照相关协议支付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场地使用费及管理费。鉴于以上长期合作关系,公司认为该款项能够足额收回。

 (7)应收黔西县中心医院1600万元、修文县人民医院1000万元。该应收款项为药品配送保证金,合同约定配送期限结束时足额归还,公司认为该款项能够足额收回。

 以上应收款项通过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由于公司原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能覆盖以上业务发生的应收款项,因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企业没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不需进行额外的减值测试”的相关规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未再进行额外的减值测试,未计提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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