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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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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4-4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向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准则,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大,具体说明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所述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2、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二)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本公司无权益核算法下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的东方证券等4家公司的股权列报变化如下表:

 ■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发现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合并范围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包括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计划投入“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等四个项目。

 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利润分配议案》,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全体股东按2013年末总股本375,562,17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7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送现金红利26,289,351.90元。该利润分配事项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产生影响,做出补充调整后,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并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4年6月中旬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440号),2014年10月15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批复的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对该事项不断跟进,并积极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384股的存量零碎股,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9月出售净所得9,360.67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4-4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所述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①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②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本公司无权益核算法下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的东方证券等4家公司的股权列报变化如下表: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发现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4-41

 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 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看同期披露的《长城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0,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同期披露的《长城信息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真实;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4-42

 长城信息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 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人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所有重大方面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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