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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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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5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邰桂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春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结构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9.26%,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42.7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大量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5.55%,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承兑汇票置换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30.95%,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余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88.5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待安装模具、在建厂房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54.1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大量使用应收票据支付货款,减少办理票据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1.2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工会及教育经费余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8.1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需支付的代垫款增加所致;

 2、盈利情况说明:

 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长37.0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长60.2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支出、客户罚款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33,828.5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7,057.2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42,665.1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要资产交易事项,可能会对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5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现场出席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堂本宽先生、独立董事顾弘光先生、独立董事熊传林先生、独立董事陈岗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53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公司监事井上秀敏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3,094,898.70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3,094,898.70元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55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2日,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如下用途:将截至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3,094,898.7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3个专项账户余额将全部为零,公司将及时注销该等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即可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92.86万元(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007.1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67,246.8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09QDA2008-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海立美达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海立美达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共开设了3个专项账户。2011年1月20日,经海立美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海立美达及其子公司、安信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2014年期间募集资金专户变动情况

 海立达冲压件在工商银行即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803028329200362163的专户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的变动情况:

 ■

 海立美达电机在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7101986910051020264的专户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的变动情况:

 ■

 海立美达在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7101986910051020271的专户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的变动情况:

 ■

 (四)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分析

 截至2014年9月30日,海立美达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已投入资金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属于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为:

 1.精密冲压件生产项目

 (1)厂房及设备投资预算包含汽车模具生产线,在实际实施时,充分考虑整合海立达冲压件现有设备资源,减少了汽车模具设备的投入,即3台大型五轴龙门加工设备未采购,同时减少厂房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

 (2)设备预算投资时价格参照询价,价格偏高。实际操作时,公司成立项目小组,协同审计、财务、法务等职能部门,对每类设备进行了多轮的招投标,在保证设备精度、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的采购价格,提高了设备的性价比。

 (3)在设备安装调试中,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自行组织人员实施,只有部分较大设备招标由安装公司专用设备吊装。

 (4)预算厂房为全密闭结构,全套中央空调(生产精密冲压产品需要防尘)。实际施工中将需要密闭的部分单独加盖密封车间,减少了投资支出。

 2.防干扰高效直流变频电动机生产项目

 (1)厂房预算是以类比、咨询其他电机公司厂房投资,实际委托设计时考虑到项目的设备安装、冬天取暖、夏天降温等各种因素,从使用满足功能要求,对整体结构进行了综合优化,原厂房高度从10.8米改为9.3米,封闭车间从2,880平方米改为1,440平方米,地面由地板漆改为耐磨地坪等,从而减少了资金投入。

 (2)设备实际投资订购时,考虑到整合海立美达电机公司设备资源,减少部分设备的投入;另外,综合考察国内设备实际情况,只要国产设备能够满足生产、产品质量等要求的,立足于国内购买。

 (3)设备预算投资时参照询价。实际操作时,公司成立项目小组,协同审计、财务、法务等职能部门,对每类设备进行了多轮的招投标,保证设备精度、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的采购价格,提高了设备的性价比。

 (4)对设备安装调试,利用公司内部资源,自行组织人员实施,只有部分较大设备招标由安装公司专用设备吊装,减少了投资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海立美达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为进一步提高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计划将截至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3,094,898.7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3个专项账户余额将全部为零,公司将及时注销该等专项账户。

 五、公司承诺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

 (二)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根据相关法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将本次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能实施;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海立美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能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合计3,094,898.70元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3,094,898.70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3,094,898.70元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海立美达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况,不损害股东利益。

 2、海立美达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3、同意发行人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56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要资产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该重要资产交易事项还处于尽职调查中,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为防止因此而引起本公司股价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告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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