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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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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石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5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4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5,595万股,均为新发行股份,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及募集资金额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5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4.7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9.6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5,595万股计算为22,38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非金属制品行业(C3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85倍(2014年10月21日)。从行业看,发行人与电光源及建材行业、光纤、电子行业、光伏行业上市公司佛山照明、中天科技、阳光电源等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最近一个月均价计算(数据截止2014年10月21日),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33.8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及募集资金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0月24日(T日)出现网下实际申购总量不足回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3,360万股时;或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回拨前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即2,235万股,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在发生回拨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并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1、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3,113.6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6.45元/股和发行数量5,59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6,08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3,084.49万元,略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金额。

 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3、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正在缓慢走出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正处于逐步复苏过程中,但全球主要经济体还处在次贷危机后去杠杆化的过程中;美国经济增长乏力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说明全球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还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宏观经济环境的走向仍将是影响公司业绩的潜在风险。

 14、光伏行业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降的风险

 从长期发展来看,石化能源的逐步消耗以及人们对自然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会使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在全球能源市场的占比逐步提高。但是,短期内由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尚不能与其他传统能源相抗衡,太阳能发电终端需求市场主要还依赖于各国政府的补贴来维持运转。与此同时,光伏产业近年来产能的迅速扩张,特别是中国厂商的大批投资进入,致使行业产能迅速增长,近期在终端市场需求量增速无法与产能扩张保持一致时,行业主要产品价格迅速下调。行业整体产能过剩的状态在行业部分企业被迫退出以及全球光伏市场需求与产能匹配后有望得到解决,但在近期内,这种状况不会得到马上缓解,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光伏行业仍可能继续保持低迷状态。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将被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产品为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模块、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2013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对我国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终裁公告,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已于2013年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2014年6月3日,美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电池第二次“双反”中的反补贴初裁结果为征收18.56%-35.21%的反补贴税,征收对象范围扩大至所有在大陆生产的组件,包括自台湾地区和其他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制裁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受全球宏观经济和光伏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出现了较大的波动,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1年减少21.50%,营业利润同比减少44.23%,净利润同比减少36.31%;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增加6.59%,营业利润同比减少9.86%,净利润同比减少15.89%。

 如果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光伏行业不景气情况得不到改善,则公司高纯石英砂产品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将进一步下降。

 15、新型光源产品(LED)技术进步对石英管市场的冲击

 近年来,被称为第四代电光源产品的LED照明产品以其良好的节能、环保等特性受到各国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且随着技术的进步,LED照明产品的成本也逐渐下降。目前LED在小功率照明、交通信号光源、液晶显示光源等应用领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长期来看,在对光源功率和光强要求不高的领域,白光LED对传统电光源产品的替代速度会有所加快,并最终影响公司部分石英管业务,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6、产品价格下降对发行人毛利率、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受到光伏行业不景气的影响,2012年公司高纯石英砂平均销售价格为2.62万元/吨,相比2011年下降39.35%。高纯石英砂毛利为1,075.17万元,同比下降84.37%;毛利率由2011年度的78.90%下降至66.73%,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下降至7.08%。同时,多晶硅石英坩埚的毛利为26.97万元,同比下降91.62%,毛利率也由2011年度的24.42%下降至3.26%。2013年,公司高纯石英砂毛利率下降至60.70%,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上升至7.42%。同时,多晶硅石英坩埚的毛利为141.47万元,毛利率由2012年度的3.26%上升至8.10%。2014年1-6月,公司高纯石英砂毛利率下降至58.76%,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上升至10.17%。同时,多晶硅石英坩埚的毛利为196.76万元,毛利率由2012年度的3.26%上升至14.79%。

 此外,近几年公司石英管市场竞争有所加剧,导致公司石英管销售价格受到一定不利影响。2012年石英管销售均价为4.62万元/吨,较2011年下降8.51%。石英管产品毛利为14,086.16万元,同比下降9.47%;毛利率由2011年度的51.38%下降至48.22%。2013年,石英管毛利率为45.40%,较2012年略有下降;2014年1-6月,石英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至41.63%。受毛利率下降的影响,石英管的毛利由2011年的15,559.41万元下降至2013年的13,695.70万元。若石英管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公司石英管销售价格以及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2012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4.23%和36.31%。2013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9.86%和15.89%;2014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6.80%和19.86%。2014年1-6月和2014年7-8月,公司石英管销售均价分别为4.05万元/吨和4.16万元/吨;高纯石英砂销售均价分别为2.13万元/吨和2.14万元/吨;石英坩埚销售均价分别为0.20万元/只和0.17万元/只。

 如果全球宏观经济继续不景气,光伏行业持续低迷,LED替代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及石英管市场竞争加剧,则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公司业绩存在下降的风险。如果上述风险因素同时出现且较为严重,则公司存在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17、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将使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为1,835万元,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良好,预期新增营业收入带来的利润增长足以抵消上述折旧费用的增加,而且以公司目前的盈利能力也能有效消化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但如果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销售,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9、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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