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3.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
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新的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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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系因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书》;
(三)《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4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规划发展电商业务,按实际业务需要投入自有资金购买相关软、硬件,设立、调配专业经营管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及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具体如下:
一、公司已有的信息化基础
SAP一期项目实现了财务业务数据的高度一体化管理;SAP二期项目实施了SAP BW、BO商业智能系统以及SAP HR,实现了人、财、物、数据集商业智能的一体化管理;鸿翔SAP三期项目实施了SAP WMS系统,并相应进行了硬件改造,扩大了鸿翔物流的作业精度、速动以及物流仓库的吞吐能力;鸿翔SAP HANA项目的实施,公司建立了内存数据库系统,初步具备了大数据的管理和运用能力。公司前四期的信息化投资,直接投资金额超过8000万元,公司持之以恒地信息化建设为电商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发展目标3、
1、 以BW、HANA大数据平台为基础,通过对大数据的采集、分析、挖掘、提炼,为电商业务形成数据增值服务,记录、分析、预测消费者行为,全面为线上线下业务提供大数据支持服务;
2、通过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施,对顾客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挖掘顾客需求,引导、培养线上线下客户的忠诚度,建立终身合作伙伴的客户关系;
3、对现有物流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实现门店配送业务、电商快配业务的有效融合,持续提升物流核心竞争力。
4、通过Hybris电商系统,有效实施医药行业电商、多元化电商、大健康电商业务,最终达成以O2O模式为核心的、以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为定位的垂直网站,实现自营销售平台、第三方产品及服务入驻销售的平台,增强线上线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5、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持续改进我们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满足消费者社交的(Social)、本地的(Local)、移动的(Mobile)健康类消费需求
三、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期预计为两年,公司将按业务发展规划,专门建立电商事业部门实施该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最终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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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6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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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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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
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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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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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凯路20号成品仓库综合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的零售(连锁);I类医疗器械、II、III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有效期开展经营)、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通讯产品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家俱、办公用品、摄影器材、胶卷、果品、花卉的销售;彩扩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代管房屋再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920.54万元、净资产1,489.34万元、营业收入13,413.60万元、净利润-750.55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对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9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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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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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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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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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攀枝花市仁和区老环巷64附1号、附2号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零售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医疗器械(一、二类)、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按许可项目及期限从事经营)。玻璃制品、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针纺织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花卉;商务服务;儿童游乐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375.62万元、净资产1,832.29万元、营业收入9,196.93万元、净利润16.93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西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 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对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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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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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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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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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7号4栋3楼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328.00万元、净资产595.26万元、营业收入435.41万元、净利润-186.99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6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1,7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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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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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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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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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重庆北部新区人和街道万年三支路3号附1-11号第负三层1号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批发Ⅱ、Ⅲ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及期限从事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通讯产品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橡胶及其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办公用品、摄影器材、胶卷、文具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玻璃制品,胶卷冲洗,水、电、气费代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儿童游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5,601.77万元、净资产1,477.01万元、营业收入3,184.80万元、净利润40.2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0万元对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4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15年度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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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昆明经开区大冲片区鸿翔路1号鸿翔一心堂行政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的批发;医疗器械的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保健食品的经营(按《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中审亚太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457.32万元,净资产为8,484.48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2,934.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9,000万元(其中本次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累计使用担保余额为2,209.72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2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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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30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 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8个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议案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4年11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7。
2、投票简称:一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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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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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一心堂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俊、代四顺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ir@hxyxt.net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9点举行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11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 | 合计 | 491 | 16,900.00 |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额 |
| 电商及CRM项目(软件、硬件、及其实施) | 6,200.00 |
| 物流系统升级 | 1,500.00 |
| 企业云及虚拟化建设 | 800.00 |
| 数据中心灾备系统 | 600.00 |
| ERP系统(含第三方配套系统)升级及优化 | 600.00 |
| 门店POS系统改造 | 500.00 |
| 软件许可费用 | 500.00 |
|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 400.00 |
| 协同办公系统平台 | 300.00 |
| 项目实施及培训费 | 300.00 |
| 其他支出 | 300.00 |
| 总计 | 12,000.00 |
|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 实施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 | 合计 | 491 | 16,900.00 |
|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 实施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 | 合计 | 491 | 16,900.00 |
|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 | 合计 | 491 | 16,900.00 |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 实施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 | 合计 | 491 | 16,900.00 |
| 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用途 | 担保情况 |
|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 | 1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母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 |
|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 1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母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 |
| 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用途 | 担保情况 |
|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 | 3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 3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工行昆明正义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交行云南省分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建行昆明城南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中行官渡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光大银行昆明分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100 |
| 议案1 | 1.《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2.《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4.00 |
| 议案5 |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5.00 |
| 议案6 |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8.00 |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审 议 内 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2.《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 | |
|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