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35版)
(2)生物复混肥
生物复混肥为有机质、微生物以及矿物质混合而成,具有化学肥料、有机肥料、生物肥料三种肥力,可以有效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目前,该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复合微生物肥料、小麦生物宝、正能量、沃能十三金、沃田十三金、玉米生物宝、稻田底肥宝、地宝大三元、三力淝等。具体介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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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是特定功能微生物与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目前,阿姆斯旗下的该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生物有机肥、生物配方肥、多维旺等。具体介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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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
阿姆斯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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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
阿姆斯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构成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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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利及毛利率
阿姆斯最近两年毛利及毛利率按业务构成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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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技术情况
微生物肥料是带有活性微生物的肥料。生物肥生产行业的核心技术主要在于两方面,第一是生物菌种的发酵技术,即如何将生物菌种或微生物菌种进行大规模复制生产,并达到工业使用标准;第二是生物肥的生产技术,即如何把菌剂与传统化肥或有机肥进行搭配并量产。
标的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微生物菌种液体发酵技术及配方,固体发酵技术及配方,颗粒生产技术,高浓度菌剂生产技术等。
(1)发酵:
有益微生物发酵工艺是关键技术也是进入本行业的技术壁垒之一,主要包括发酵培养基组分、通风量、搅拌、发酵时间及 发酵压力等工艺参数。
例如选择菌种、如何发酵、发酵的成功率——公司发酵原液活菌数、菌种活性及应用效果居于行业先进水平。
(2)高浓度菌剂的生产技术:
在高浓度菌剂生产方面,公司使用菌种分别是枯草芽孢杆菌、胶冻样芽胞杆菌、米曲霉、酿酒酵母、嗜热侧孢霉、绿色木霉、光合细菌、乳酸菌、地衣芽孢杆菌,菌种全部购自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AC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ICC),均符合农业微生物菌种菌剂安全规定。经公司专家、顾问团队及技术人员复壮,通过高盐、高温等条件选择性筛选后得到耐高盐、高温的活性菌株,得到的菌种保存期长、活菌数高、活性强。该类菌种广泛用于复合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秸秆腐熟剂、餐厨垃圾腐熟剂、饲料添加剂、污水处理菌剂的生产中,产品性能稳定、效果显著
(3)在颗粒生产技术方面,突出优势
复合微生物肥料工艺配方要求在添加必要的营养元素的前提条件下保证有益微生物的活性及保质期,将化学肥料的速效和生物肥料的长效有机结合
上述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所有权均归属于标的公司,不存在权属纠纷。
(4)专利技术
公司对部分容易被复制的核心技术采用申请专利方式予以保护。目前公司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的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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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标的公司重视信息技术对研发生产的促进作用。公司拥有的与生物肥研发生产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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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肥料登记证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阿姆斯拥有的肥料正式登记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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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肥料临时登记证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阿姆斯拥有的肥料临时登记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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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发酵流程
菌种的发酵,是微生物肥料生产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微生物肥料中的微生物最初来源于微生物菌种,在经过菌种发酵程序之后制成菌剂,然后才能运用于各类微生物肥料的生产之中。因此,菌种的发酵是所有生产工艺流程的开端。
标的公司在微生物肥料行业经营多年,作为全国第一个微生物肥料登记证的持有者,标的公司在多年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发酵流程的生产经验,并拥有一批掌握菌种发酵核心技术的人员,形成了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得益于此,标的公司在该领域拥有较大竞争优势。
菌种发酵采用“四级发酵”方法进行液体发酵生产。
(1)一级种子扩大培养
将保藏在冷冻干燥管中的菌种经无菌操作接入琼脂斜面的培养基中,通过液体发酵制成100ml菌液。菌种的斜面培养必须有利于菌种生长而不产酸,并要求斜面菌种不得混有任何杂菌和噬菌体,培养条件应有利于菌种繁殖。一级种子培养的目的在于大量繁殖活力强的菌体,培养条件以有利于菌的生长为主。达到一级种子质量要求,确保菌体健壮整齐、染色深、无杂菌等指标。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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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种子扩大培养
为了获得发酵所需要的足够数量的菌体,在一级种子培养的基础上进而扩大到二级种子培养。接种量是10%,扩大培养制成1000ml的菌种液。选择合适的培养基,控制培养条件,如接种量、培养温度、培养时间、通风量、搅拌转速。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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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子罐发酵培养(三级发酵)
将二级培养的菌种液置入种子罐中进行三级发酵,主要目的是扩大菌种培养,接入种子罐能迅速生长,达到一定的菌体量,以利于产物的合成。接种量是5%,制成500L菌种液。
(4)发酵罐培养(四级发酵)
将三级发酵的菌种液进行发酵罐培养。发酵过程中通过调节基础培养基的配方,控制发酵过程中的pH值;根据长期积累的经验,控制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与发酵温度,促进菌细胞的生长与繁殖;另外还需要对发酵过程中的溶解氧、泡沫形成等进行控制。在发酵终点,检测残糖量、生物量、pH值、酶活力和菌体有无自溶等指标,判断是否放罐。
本步骤采用深层液体发酵生产工艺,实现了发酵的温度、湿度、通气量、pH值等条件的自动控制,电子显示一级机械化操作,确保发酵正常进行。接种量按照10%添加,制成5000L的发酵液。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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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生物菌剂
阿姆斯微生物菌剂菌种的生产在严格控制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菌种的复壮、筛选、活化、扩大培养等均按照微生物特性规范操作,逐步增殖扩大成菌液。再将菌液吸附于经过灭菌的有机载体,经过固体发酵,严格控制无菌、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量。检测菌数、酶活力等质量技术指标合格后,再粉碎、过筛、包装,即成阿姆斯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菌剂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以下8个步骤:(1)采购菌种,阿姆斯从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采购生产所需菌种,入库冷藏;(2)活化,将菌种置于常温中进行活化,使有效活菌数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以备生产使用;(3)将菌种接种到固体斜面培养基上,进行斜面培养;(4)摇床扩大,将斜面培养基上的菌种接种到液体培养基中,再放入摇床中进行摇瓶培养,从而获得活力旺盛、接种数量足够的培养物;(5)发酵,将摇瓶中的菌种放入种子罐中进行大规模生长培养,使之发生化学变化和生理变化,产生和积累大量代谢产物,形成液体菌剂;(6)检验,得到菌剂之后送交质检中心进行检验,质检中心负责检验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包装入库,不符合的做废品处理;(7)吸附、粉碎、过筛,在检验合格的液体菌剂中加入吸附剂,使之形成固态,后经粉碎、过筛形成粉剂微生物菌剂,经造粒后即为颗粒微生物菌剂;(8)精确计量,将合格成品包装、入库。
微生物菌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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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复混肥
生物复混肥的生产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进行,每个流程均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操作。生物复混肥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以下6个步骤:(1)准备原料,从正规厂家购买化学肥料;从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采购生产所需菌种,将菌种进行发酵,得到菌剂;(2)计量混合,精确计量,保证原料按照比例混合,以确保产品达到预定功效;(3)搅拌,将各种原料按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均匀,达到粉剂国家质量标准;(4)圆盘造粒,将粉剂搅拌后,进行圆盘造粒,使得产品的水分和颗粒达到质量标准;(5)中间检验,由阿姆斯质检中心负责检验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产成品包装入库,不符合的做废品处理;(6)计量包装,将合格的产成品进行计量,并包装入库。
生物复混肥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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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物有机肥
阿姆斯生物有机肥产品是具有生物活性的高品质有机肥料。产品含大量有机质、微量元素、多种有益微生物及生物活性物质,具有全效、长效等突出优点具有生物肥和有机肥双重优势。为保证产品肥效,原料来源、搅拌接种、培养发酵等工序均在严格控制下进行,确保成品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阿姆斯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以下6个步骤:(1)备料,主要原料为禽畜粪便等有机废弃物,根据配方及生产数量进行备料、选料,并调节水的含量;(2)搅拌接种,按配方比例将原材料、辅料加工粉碎后接种;(3)培养发酵、高温堆肥,采用连续池式发酵,将温度控制在55℃~68℃,发酵时间7~10天,然后进入陈化仓二次发酵,发酵时间15天;(4)半成品,发酵结束后, 低温烘干,加工成粉剂半成品;(5)滚筒造粒,将生物肥粉剂、氨化后的腐殖酸及硫铵和部分填料,按配方经混合、破碎后投入转鼓造粒机,经低温大风量烘干、冷却、筛分后,将功能菌剂按配比投入有机肥半成品中,制成生物有机肥成品;(6)检测,检验成品的质量,确保产品合格;(7)计量、包装、入库。
阿姆斯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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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微生物菌种
标的公司的微生物菌种均采购自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AC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ICC)。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挂靠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管理,是中国国家级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全国农业微生物菌种资源的收集、鉴定、评价、保藏、供应及国际交流任务。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挂靠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是专业从事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性资源机构,负责全国工业领域生产与研究应用微生物菌种的收集、鉴定、保藏与供应。
标的公司的菌种来源正规、稳定。微生物菌种采购无准入门槛,成本较低,且标的公司常年采购,与上述机构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2)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菌剂的生产原料主要包括:微生物菌种、沸石粉、细麸、玉米芯粉等。其中,微生物菌种主要从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购买,其他的原料按照生产需求采购。阿姆斯通常根据上月销售情况、本月政府订单需求及实际库存水平,在每月初召开公司例会,制定本月采购计划,以满足微生物菌剂的生产需求。
(3)生物复混肥
生物复混肥的生产原料主要包括:微生物菌剂、氮肥、磷肥、钾肥、腐植酸等。阿姆斯设有专职的原材料采购岗,依据每月生产计划及库存原材料情况,按需采购。目前阿姆斯在多个地区与多家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拥有一定议价权。
由于生物复混肥的成品运输成本较高,不利于产品在全国范围市场进行销售。因此,阿姆斯除自产外,还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生产,在这种模式下,主要原材料(如氮、磷、钾肥等)由当地外协工厂进行采购;阿姆斯与外协工厂签订合作协议,向其出售微生物菌剂;外协工厂再向其中添加阿姆斯的微生物菌剂,制成微生物复混肥后将成品以协议价格出售给阿姆斯。因为微生物菌剂的运输成本远远低于复混肥成品,而且外协工厂在当地采购原材料具有一定价格优势,所以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阿姆斯的生产成本。
(4) 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原料主要包括:微生物菌剂、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其采购模式与生物复混肥的采购模式类似,也同时采用自产及外协加工、成品采购的方式。
2、生产模式
(1)微生物菌剂
标的公司的所有微生物肥料产品中的微生物来源均为微生物菌剂,其菌剂来源于均为阿姆斯自产(生产流程详见“本节/二、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二)主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菌剂的保质期通常较短(通常为6-24个月)、储存条件较为严格(需避免高温、潮湿),标的公司因此采用“按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阿姆斯位于北京市平谷区的生产基地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适度生产微生物菌剂,以此满足采购订单的要求,并同时保持标的公司较低成品库存水平。
(3)生物复混肥
复混肥的生产采用自产与外协加工两种方式。自产模式下,产品均在阿姆斯的平谷生产基地进行生产。在这种模式中,阿姆斯平谷工厂按需生产微生物菌剂,工艺流程包括菌种活化、扩大繁殖、发酵罐培养等。目前,阿姆斯平谷工厂共有三组发酵罐,负责一级、二级发酵培养,年产量可满足标的公司全年的菌剂需求。
外协加工模式下,阿姆斯向外协工厂出售微生物菌剂;外协工厂将微生物菌剂混合到在当地采购的化肥原料中,包装后成为生物复混肥产品,最后将成品出售给阿姆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与阿姆斯合作的外协工厂共有6家,分布在新疆、甘肃、山东等地区,形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全国的生产网络。
采用外协加工模式,阿姆斯只用按需采购有关微生物菌剂生产的原料,如微生物菌种、沸石粉、细麸等,除显著降低采购、运输成本外,还可有效规避因采购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4)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模式与生物复混肥的生产模式类似,主要采取自产及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菌剂主要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而言,阿姆斯项目部通过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投标项目,与各地农业局签订采购合同,提供微生物菌剂和技术服务,收取相关货款。
(2)生物复混肥
生物复混肥采用经销商代理和加盟商直销两种模式。经销商代理模式是把生物复混肥销售给各区域农资经销商,并由经销商通过其销售网络售卖给市场上的消费者,从而满足当地市场对微生物肥料产品的需求。加盟商销售模式是通过重庆、甘肃子公司发展的连锁加盟店,把标的公司生产的生物复混肥直接销售给农业种植户,以此扩大产品的销售数量。在这种模式中,连锁加盟商需向阿姆斯一次性交纳加盟费,并每年定期交纳阿姆斯商标使用费。
(3)生物有机肥
标的公司生物有机肥的销售模式与生物复混肥的销售模式类似,采用经销商代理和加盟商直销两种模式。
4、研发模式
阿姆斯通过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了较为先进的技术部。该部门根据微生物肥料市场发展的需求,进行菌种选配、菌剂发酵和肥料加工的研发、试验的工作。此外,标的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多家国内研究机构合作,研制开发新型肥料产品,形成较为成熟的研发战略体系。目前,标的公司研发成果较为丰富,已经拥有3项注册发明专利,另有9项专利被国家专利局受理。
(四)员工情况
1、员工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姆斯(不包括重庆、甘肃控股子公司)共有正式员工57名,构成情况如下:标的公司员工按专业岗位划分,行政管理人员10人,占比17.54%;财务人员5人,占比8.77%;技术人员10人,占比17.54%;销售人员26人,占比45.61%;生产人员6人,占比10.53%,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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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邓祖科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1年1月至1996年10月任北京南龙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11月至今就职于阿姆斯,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
罗永江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化学工业学校无机工艺专业,专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曾任吉林省镇赉县化肥厂生产技术副厂长;1998年至2002年任白城三合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2年至今就职于阿姆斯,现任董事兼公司肥料生产基地厂长。
吴长春先生:194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学院,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5年11月,任湖北省老河口市酶制剂厂科长、副厂长;1997年至今就职于阿姆斯,现任公司市场部经理、总工程师。
刘淑贤女士:196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石油化工学校无机专业,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2003年8月,任吉林省镇赉啤酒厂质量管理科科长兼化验室主任;2003年至今就职于阿姆斯,现任肥料生产基地化验室副主任。
李伏明先生:196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工学院发酵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湖北荆州市酿造公司质检科主任;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湖北汉科新技术公司实验室主任;2002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肥料生产基地,现任肥料生产基地副厂长。
武凤霞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大学应用微生物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微生态工程研究所环境微生物研究组组长;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部研发经理。
徐磊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任中港泰富(北京)高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所研发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发工程师。
史晓彬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技术部,现为公司技术员。
(五)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采购情况
1、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阿姆斯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肥料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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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阿姆斯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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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阿姆斯前五大外协厂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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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阿姆斯的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不含外协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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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阿姆斯的前五大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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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报告期内,阿姆斯在微生物肥料生产、运输及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环保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部门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七)产品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标准
报告期内,阿姆斯严格遵守《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微生物肥料生产菌株质量评价通用技术要求》、《农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技术规程》、《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等行业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以此开展微生物肥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服务。
2、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阿姆斯贯彻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对采购、生产、储存等环节全程把控,并通过制定严格的内部监管措施,确保微生物肥料产品的质量。
在采购方面,工作人员按照标的公司《质量手册》要求的采购程序,验明采购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相关质量检测。只有合格的原料才能办理入库存储,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接收。
在生产方面,标的公司采用有效、合理的工艺流程,并按照《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等行业标准,建立完善、统一的工序质量控制制度,以此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此外,标的公司使用先进的大型发酵设备,杜绝外界微生物在发酵过程中对微生物菌种的影响,从而提高产品中菌种的活性、改善产品的质量。
在储存方面,仓库负责人时刻保持库房的通风、整洁、干燥,并定期盘库检查,从而防止微生物肥料因受热、受潮、外界污染而失效或损坏。另外,各类产品按照不同的品种和物理特性分别存放,严格分离,以此保证产品的质量。
3、出现的质量纠纷
阿姆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八)税收及当地政府优惠政策
根据标的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的2012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标的公司2012至2014年上半年主要执行的税种及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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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
2012年5月24日,标的公司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F2012110002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取得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产品增值税
(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 号,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批复(海国税流批复[2001]N13126 号),标的公司生产的生物复混肥免征增值税。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认定(海国税[2010]07001 号,标的公司生产的有机物料腐熟剂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3 年 6 月 19 日,标的公司重新登记备案,按照简易办法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期限延长至 2016年 6 月。
(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2010年8月26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备案,标的公司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阿姆斯无涉及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也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阿姆斯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16.01万元。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两种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3,710.72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3,936.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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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13,710.72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比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增值10,694.71万元,增值率为354.60%。
(二)评估机构与人员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20008)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100001001)的中联评估,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范树奎、鲁杰钢。
(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芭田股份拟收购的阿姆斯100%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由阿姆斯申报的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
(四)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评估对象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5)被评估企业现有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稳定,可以满足后续业绩增长对产能的需求。
(6)评估对象在未来预测期内的资产构成,主营业务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基准日前后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7)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评估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8)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企业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五)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上述三种评估方法的特点如下:
(1)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是: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2)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是: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3)资产基础法(又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2、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阿姆斯主要从事微生物肥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历史经营和财务数据资料充分,目前盈利情况较好,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阿姆斯具备应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六)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估值模型
《评估报告》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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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法的相关参数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阿姆斯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阿姆斯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阿姆斯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被评估单位于 2018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截止到2018年底。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企业主导产品有微生物菌剂、阿姆斯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具体产品介绍如下:
① 微生物菌剂
微生物菌剂是以有益菌为重点,辅以植物活性因子,螯合中微量元素于一体而成的生物肥料,是被评估企业最核心的竞争优势。被评估企业运用其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高效的管理系统、良好的配套生产,在微生物菌剂方面取得如下成果:高活性菌株取代传统菌株,生物活性显著提高;现代造粒工艺与先进生物技术结合,提升产品使用效率;全国首创生物肥料与化肥混合使用无不良反应。
微生物菌剂主要产品有机物腐熟剂通过政府招标已在全国21个省份推广使用,与各省,市县农技部门,土肥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各地得到广泛的试验应用,汇集新疆、福建、海南、山东、四川等省份试验报告70余篇,得到较为显著的实验结果。高浓度微生物菌剂已进入试产阶段,预计自2015年开始将成为企业未来业绩的主要增长点。
② 阿姆斯复混肥
复合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是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互不拮抗的微生物,通过其生命活动,能增加作物营养供应量。被评估企业复混肥产品采用先进的造粒工艺和现代生物技术研制,有效克服了传统有机肥料量大、脏臭、利用率低的缺点,在对农作物及其他经济作物增产效果明显的基础上,起到改良土壤结构、消除土壤板结、减轻环境污染等生态友好作用。
③ 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是根据土壤微生态学和植物营养生理学原理,采用现代生物发酵工程技术研制而成的一种新型微生物肥料。2012-2013年,生物有机肥系列产品收入实现30%增长率,2014年上半年收入实现同比增长28%,结合被评估企业微生物菌剂的技术优势,生物有机肥未来将成为被评估企业业绩的另一增长点。
2006-2014年国家农业部对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增加实施资金至34.11亿元,重点推广应用秸秆还田腐熟、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建立绿肥种植示范区。此类项目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为依托,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为微生物化肥行业收入规模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
被评估企业在保持目前业务稳定前提下,未来在高浓度菌剂和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技术有突出研究成果,其核心研发团队累计承担并完成7项星火计划、2项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4项北京市及海淀区科技计划项目,为其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提供了稳定的技术支持。
在行业政策鼓励以及高新技术支持的大背景下,被评估企业过去几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根据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将保持基准日时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且资产规模及其构成、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被评估企业基准日时的收入和成本构成、毛利水平等因素,并结合目前微生物化肥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估算其未来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和成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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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评估企业主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本次评估根据盈利预测中企业应税业务销售收入、相关各项税率并结合历史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构成和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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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间费用预测
① 销售费用预测
对于工资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估算;对于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办公费等变动费用,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该等变动费用构成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并结合被评估企业营业收入预测情况进行估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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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管理费用预测
人力资源费预测: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企业人员招聘计划和岗位编制,并参考历史年度人员成本水平、被评估企业计划的增长目标进行估算。
房屋租赁费预测: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企业签署的相关租赁合同,并参考历史年度的租金水平进行估算。
折旧预测: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其他费用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结合历史年度该等费用的支出情况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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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财务费用预测
根据报表披露,被评估企业基准日付息债务账面余额为1,000.00万元,均为短期借款。本次评估在对该付息债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按照付息债务的合同约定估算其利息支出。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
4)所得税预测
被评估企业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备案,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所得税率,根据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企业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此外,各子公司均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折旧与摊销预测
被评估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经审计的无形资产账目余额为855.12万元,为位于平谷区新厂区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已将其作为溢余资产考虑);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余额为99.47万元,为平谷老厂区及配套宿舍土地租金和水溶肥车间改造支出。本次评估假定,企业基准日后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经营期内维持这一规模,按照企业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政策估算未来各年度的摊销额。
6)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为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在未来年度内企业将会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投入,预测中根据企业的资产更新计划,考虑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对各年度的资产增加和处置进行了预测以确定相应的资本性支出。
7)营运资金追加预测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在未来期间,企业需追加营业资金,影响营运资金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现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款等诸项。
应付款项=付现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款等诸项。
根据对企业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
8)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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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4)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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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无风险收益率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的近似,即Rf=3. 94%。
2)市场期望报酬率的确定
市场期望报酬率Rm,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全面放开股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19%。
3)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取沪深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9年5月至2014年4月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被评估企业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x= 1.1853。按上述(t的计算公式得到被评估企业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1.1223;按上述(u的计算公式得到被评估企业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为0.6843;最后由(e的计算公式得到被评估企业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为0.7266。
4)权益资本成本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被评估企业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企业规模以及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4;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12.48%。
5)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
①债务资本成本(税后)RD按照基准日长期借款利率确定,即RD为6.63%。
②资本结构D/E按照企业预测的平均借款与预期企业价值的比例计算: D/E=7.27%
③WACC=RD×Wd + Re×We=0.0678×6.63%+0.9322×12.48%=12.08%
(5)经营性资产价值
考虑折现率后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3,881.45万元。
(6)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企业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企业基准日应付账款中,暂估应付在建工程款共计904.00万元,为平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应付工程款,鉴于本次评估已将该项工程作为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考虑,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为本次收益法评估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负债。
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企业基准日在建工程账面值共计976.59万元,评估值976.59万元,为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鉴于项目尚处于投资初期,目前只完成工程主体部分,其未来工期进度、完工后对收益的贡献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项资产为本次收益法评估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企业基准日无形资产中,与平谷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共计855.12万元,评估值858.11万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项资产为本次收益法评估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即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为:976.59+858.11= 1,834.70万元
因此,企业基准日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930.70万元=-904.00+ 1,834.70
(7)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合并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单独估值,下表列示了少数股权比例及相应估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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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按照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乘以其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得到被评估企业基准日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为:253.57×(1-60%)=101.43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13,881.45+930.70=14,812.15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阿姆斯的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核实后帐面价值为1,000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阿姆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企业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付息债务价值-企业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14,812.15-1,000.00-101.43=13,710.72万元
(七)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阿姆斯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955.85万元,评估值6,875.84万元,评估增值919.99 万元,增值率15.45 %;总负债账面值2,939.84万元,评估值2,939.8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3,016.01万元,评估值3,936.00 万元,评估增值919.99 万元,增值率30.50%。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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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阿姆斯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较大主要是对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较大所致,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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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资产
阿姆斯无形资产增值较大,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为887.67万元,增值率103.81%,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拥有的15项商标权、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发明专利、及正在申请中的9项发明专利与2项商标权以前均未作无形资产入账,而本次评估作价为884.68万元。对于阿姆斯的无形资产,本次采用收益法单独对其进行了评估,依无形资产未来实现的收益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净利润,再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2)固定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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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次评估重新考虑了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故造成设备评估原值增值。设备净值增值主要是因为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机器设备时所使用经济使用年限。
企业车辆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车辆规定的使用年限,导致部分正常使用的车辆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的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及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受这类资产技术更新速度比较快的特点的影响,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故评估原值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主要原因
对于全资或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占股比例确定其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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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说明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以有益活性微生物为主体,与生物、有机、无机、微肥“四位一体”复合而成,有效克服了传统有机肥料量大、脏臭、利用率低的缺点;长期使用可改良土壤结构、消除土壤板结、减轻环境污染等。 |
小麦生物宝 | 运用生物酶解工艺,生物聚合氮、磷、钾及腐植酸、氨基酸等营养精华;所含高活性复合微生物菌分解土壤中大量的无效磷、钾元素,转化为有效养分;固定土壤、大气中的游离氮,提高化肥的利用率。 |
正能量 | 富含作物所需的有机质、腐植酸、多种营养元素及具有防病、促生功能的解磷、解钾益生菌;既可满足作物对速效养分的需要,也可持续释放土壤中被固化的养分,多效合一,效果显著。 |
沃能十三金 | 以微生物转化为核心,特别融入氮磷钾、有机质、钙、铁、锰等多种营养元素,而成的一款新型高效复合微生物肥料;可改善土壤碱性环境,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促进作物生长,增强植物抗性,预防和抵制多种生理和土传病害等。 |
沃田十三金 | 以有益活性微生物为主体,采用先进造粒工艺精制而成;内含高活性固氮、解磷、解钾功能菌和腐植酸,并富有氮磷钾及多种作物必需的中微量元素,使用可促进作物生长,显著提高作物产量。 |
玉米生物宝 | 采用国际先进的芽孢杆菌等多种益生菌,经深层发酵后添加氮、磷、钾、有机质、腐殖酸、锌等多种微量元素,进行混合造粒后获得的一种高活性肥料,更能够适应各地区土壤的差异,提高产量更突出。 |
稻田底肥宝 | 采用现代生物技术精制而成,在科学搭配氮磷钾等大量营养元素及生物活性菌的基础上,添加硅、钙、镁、锌等水稻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特有的生物菌能抑制氮素的转化,显著提高肥料利用率,并能产生赤霉素、吲哚乙酸等生长激素类物质,促进水稻生长,改善品质,籽粒饱满,提高产量。 |
地宝大三元 | 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以有益活性微生物为主体,有机、无机、生物肥“三位一体”复合而成的高效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富含氮、磷、钾等多种营养元素以及腐植酸、有机质,能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 |
三力淝 | 将化学肥力、物理肥力、生物肥料相结合,提供农作物所需的多种养分,满足作物高产、优质对养分的需要;可增强作物抗旱、抗寒、抗病、抗盐碱能力。 |
产品名称 | 产品特点 |
生物有机肥 | 内含大量固氮、解磷、解钾活性菌,以及有机质、腐殖质和微量元素等物质;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调节 PH 值、增强土壤保肥和保水能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可解决土壤板结、盐碱、农药化肥残留污染、病虫害等问题。 |
生物配方肥 | 均衡搭配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可以激活作物养分吸收转化能力;驯化筛选的复合微生物菌群对引发作物发生枯萎病、黄萎病、根腐病等土传病害的病原菌具有广泛抑制作用;分泌的赤霉素、吲哚乙酸等生长激素类物质,可调节植物生理功能,促进作物生长。 |
多维旺 | 内含大量固氮、解磷、解钾活性菌、有机质、腐植酸,还含有钙、镁、硫、硅、铁、硼等十多种中微量元素;可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土壤理化性状,调节土壤pH值,增强土壤保肥、保水能力,有效提高肥料的利用率,从而减少化肥的使用量;长期使用,有利于解决土壤板结、盐碱、农药化肥残留污染等问题;可抑制土壤中有害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
产品名称 | 2013年 | 2012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占比 | 营业收入(万元) | 占比 |
微生物菌剂 | 2,729.78 | 42.95% | 2,557.43 | 51.88% |
生物复混肥 | 2,419.32 | 38.07% | 1,471.54 | 29.85% |
生物有机肥 | 1,167.13 | 18.36% | 897.88 | 18.22% |
合 计 | 6,316.22 | 99.38% | 4,926.86 | 99.96% |
产品名称 | 2013年 | 2012年 |
营业成本(万元) | 占比 | 营业成本(万元) | 占比 |
微生物菌剂 | 978.42 | 29.33% | 977.08 | 37.49% |
生物复混肥 | 1,467.97 | 44.01% | 865.01 | 33.19% |
生物有机肥 | 869.22 | 26.06% | 754.77 | 28.96% |
合 计 | 3,315.62 | 99.39% | 2,596.86 | 99.65% |
产品名称 | 2013年 | 2012年 |
毛利(万元) | 毛利率 | 毛利(万元) | 毛利率 |
微生物菌剂 | 1,751.35 | 64.16% | 1,580.36 | 61.79% |
生物复混肥 | 951.35 | 39.32% | 606.53 | 41.22% |
生物有机肥 | 297.90 | 25.52% | 143.11 | 15.94% |
合 计 | 3,000.60 | 47.51% | 2,329.99 | 47.29%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作用 |
一种颗粒菌剂及其生产方法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颗粒菌剂及其生产方法,该颗粒菌剂组成按重量比计为:菌剂:65~89.95%;辅料:10~30%;粘合剂:0.05~5%。其中所用的粘合剂最好为塑甲基纤维素、淀粉。同时本发明还给出了该菌剂的生产方法,即向菌剂与辅料的混合中加入粘合剂水溶液进行造粒,所述粘合剂水溶液最好预先配成重量含量为1%-10%的粘合剂水溶液。 | 本发明的菌剂强度高、使用方便灵活。其生产方法更为经济、快速,缩短了造粒时间、节省了造粒用水、降低了干燥负荷。该方法为标的公司目前生产颗粒型菌剂的主要方法。 |
一种全营养液体微生物肥料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全营养液体微生物肥料,该液体肥料按质量百分比由以下组分组成:液体微生物菌液60%~80%,微生物防腐剂5%~10%,植物无机肥料10%~30%,植物生长促进剂0.0001%~0.01%。该项技术形成了标的公司液体肥料产品,如绿动力冲施肥、生物滴灌肥、生物钾宝等。 | 该微生物液体肥料一方面为植物生长提供所需的无机养分,另一方面避免了无机养分对肥料中有益活菌杀伤及对活菌存活时间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加快植物对各种养分吸收,具有抗重茬、抗病、抗虫、抗病菌等功效。 |
一种微生物腐熟剂及其生产方法 | 本发明涉及一种微生物腐熟剂及其生产方法。本发明的微生物腐熟剂按重量百分比计由下列组分组成:复合微生物菌剂8~30%,有机物料40~70%,矿物质15~35%;其中复合微生物菌剂中的微生物由细菌、真菌、放线菌组成。 | 本发明的微生物腐熟剂能够快速腐熟有机物垃圾。该项技术为标的公司生产有机物料腐熟剂的基础。 |
一种包膜颗粒微生物菌剂及其生产方法 |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膜颗粒微生物菌剂及其生产方法,由以下重量百分比原料混合制备而成,微生物菌液7-20%、吸附载体50-85%、粘合剂0-40%、包膜剂1-10%;其生产方法为:先称取上述百分比的原料,将吸附载体与粘合剂混合,加入微生物菌液吸附,然后进行破碎,将破碎后的物料造粒,在将造粒后的物料干燥,通过筛分机筛分得到成品颗粒物料,在将成品颗粒物料通风冷却,将冷却后的物料输送至包膜机加包膜剂包膜,将包膜后的物料通风冷却、干燥。 | 本发明与尿素及复混肥等化肥混合使用时,不发生化学反应,不潮解,颗粒不粉碎,不形成粘泥状,流动性好,强度高,能调节土壤、改良土壤、增强肥效,降低了使用成本。 |
一种餐厨垃圾降解复合菌及其制备方法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餐厨垃圾降解复合菌及其制备方法,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分别将枯草芽孢杆菌、酿酒酵母、曲霉、嗜热侧孢霉、白地霉的菌种进行高密度培养,然后接种至装有体积比为15~30%的培养基的摇瓶中活化培养,再将培养好的菌种接种到装有体积比为50~70%发酵培养基的发酵罐内发酵扩大培养;将培养好的各菌种分别载体吸附,制备成干燥的单一菌剂;然后将重量份数分别为15~30份的枯草芽孢杆菌单一菌剂、10~25份的酿酒酵母单一菌剂、10~30份的曲霉单一菌剂、10~30份的嗜热侧孢单一菌剂以及10~30份的白地霉单一菌剂混合。 | 本发明的生产投资小,生产成本低,使用方便,降解效果好。该项技术将用于餐厨垃圾处理菌剂的生产,未来会成为标的公司环保类核心产品。 |
一种生物肥料及生产生物肥料的方法 | 本发明属于生物肥料领域,涉及一种生物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及其生产方法,该生产方法包括步骤:将重量百分比为65%~80%的发酵后的芽孢杆菌菌液和重量百分比为20%~35%的硅酸盐细菌菌液混合制成复合菌液;然后将复合菌液与有机物料及无机化肥、粘合剂直接混合吸附;经过混拌、破碎、筛分制得粉剂生物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或者经过混拌、破碎、造粒、烘干、筛分制得颗粒生物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本发明的肥料各单一菌有效活菌数都在100万/克以上,总的活菌数在2000万/克以上。 | 本发明的方法减少了设备投资和设备维护费用,减少了劳动用工和劳动强度,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 |
一种胶冻样类芽孢杆菌工业化保护剂 | 通过该项技术,能提升胶冻样类芽孢杆菌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存活率,有利于利用该类菌剂生产出肥料,并保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会降低生物活性,保证肥料的性能。 | 该项技术主要解决胶冻样类芽孢杆菌不适宜储存、运输、使用等问题。 |
一种耐盐复合菌剂及其制备方法 | 本发明可以添加在餐厨垃圾处理菌剂中,以解决餐厨垃圾含盐量高、产出品不利于无害化使用的问题;也可以添加在其他肥料中,用于盐碱地的改良和修复。 | 通过该方法生产出来的菌剂,具备高度耐盐性。 |
一种好氧堆肥反应器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堆肥反应器,本发明堆肥反应器包括罐体,在罐体顶部设有进料口、取样口、排风口,在罐体底部设有出料口,在罐体内设有搅拌装置以及温度传感器、水分传感器和O2传感器,在罐体壁上设有通风管,通风管上具有若干个通风孔与罐体内部相通,通过一风机可将空气鼓入罐体中。传感器获得的电信号通过数据采集器可传输至计算机,并通过计算机实现对数据的记录、存储、调用以及各种分析。 | 本发明堆肥反应器,能够使物料混匀,改善通气性,水分易蒸发,物料发酵充分,不存在局部缺氧或结块,进出料容易,风机可以实现人为控制,并且可以在线监测和管理数据,随时调用分析数据。解决了自然堆肥有时间长、有异味等缺点,主要用于处理含有机质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面,例如处理禽畜粪便、处理药渣、果渣等。 |
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机 | 本发明涉及一种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机,包括:机体,机体的左侧上部设有电控箱,电控箱下部连接有驱动装置,机体底部设有可收放的滚轮;设在所述机体顶部的加料系统,包括上盖和位于上盖下方的上料斗;粉碎脱水系统,与上料斗的出口相连;发酵处理系统,包括发酵槽和排料口,发酵槽与粉碎脱水系统的出料口相连,排料口位于机体的右侧下部;位于发酵槽底部的加热系统,其内设有加热器;废液收集系统,包括位于发酵槽下方的集水箱,集水箱的末端安装有放油阀和放水阀。 | 本发明将餐厨垃圾进行了粉碎脱水预处理,消除了水分大、油脂含量高对微生物处理的不利影响;发酵槽的设计增强了物料混合效率,提高了餐厨垃圾处理的效率。 |
核心技术名称 | 说明 |
阿姆斯土质营养检测软件V1.0 | 通过该软件,可快速检测、分析取样土质的各类营养物质含量,有助于标的公司快速的开发或筛选适用性菌剂。 |
阿姆斯微生菌提取设备软件V1.0 | 该软件配合微生菌提取设备使用,可以提升该类设备在提取微生菌时的准确性,降低提取难度和错误发生率。 |
序号 | 登记证号 | 产品通用名称 | 对应商品名称 | 产品形态 | 发证机构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微生物肥(2005)准字(0175)号 | 微生物菌剂 | 复合菌剂 | 颗粒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5.6 |
2 | 微生物肥(2010)准字(0608)号 | 生物有机肥 | 阿姆斯生物有机肥 | 粉剂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5.6 |
3 | 微生物肥(2010)准字(0619)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粉剂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5.6 |
4 | 微生物肥(2000)准字(0005)号 | 微生物菌剂 | 复合菌剂 | 粉剂 | 农业部 | 2011.12.9 | 2015.10 |
5 | 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8)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颗粒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6.6 |
6 | 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9)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颗粒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6.6 |
7 | 微生物肥(2011)准字(0751)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粉剂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6.6 |
8 | 微生物肥(2011)准字(0747)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颗粒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6.8 |
9 | 微生物肥(2011)准字(0750)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颗粒 | 农业部 | 2011.12.19 | 2016.8 |
10 | 微生物肥(2010)准字(0609)号 | 生物有机肥 | 阿姆斯生物有机肥 | 颗粒 | 农业部 | 2012.10.19 | 2015.6 |
11 | 微生物肥(2001)准字(0006)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颗粒 | 农业部 | 2012.12.19 | 2016.12 |
12 | 微生物肥(2007)准字(0395)号 | 微生物菌剂 | 金液淝 | 液体 | 农业部 | 2012.12.19 | 2017.12 |
13 | 微生物肥(2003)准字(0110)号 | 有机物料腐熟剂 | 生物发酵剂 | 粉剂 | 农业部 | 2013.10.24 | 2018.10 |
14 | 微生物肥(2014)准字(1400)号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复合微生物肥料 | 液体 | 农业部 | 2014.6.13 | 2019.6 |
序号 | 登记证号 | 产品通用名 | 产品形态 | 发证机构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1 | 农肥(2013)临字7399号 |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 水剂 | 农业部 | 2013.11.8 | 2014.11 |
2 | 农肥(2013)临字6947号 |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 水剂 | 农业部 | 2014.5.12 | 2015.6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2012年 |
平谷厂 | 外协厂 | 平谷厂 | 外协厂 | 平谷厂 | 外协厂 |
微生物菌剂(吨) | 2,974.01 | - | 5,856.74 | - | 4,533.16 | - |
阿姆斯复混肥(吨) | 1,578.07 | 1,659.22 | 4,879.19 | 4,578.66 | 3,930.76 | 2,123.72 |
生物有机肥(吨) | 1,049.98 | 5,555.38 | 1,529.78 | 11,056.27 | 524.46 | 11,475.75 |
合计 | 5,602.06 | 7,214.60 | 12,265.71 | 15,634.92 | 8,988.38 | 13,599.47 |
年份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万元) | 占总销售额比重 |
2014年1-6月 |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 1,967,240.00 | 6.11 |
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 | 1,875,000.00 | 5.82 |
灌云县土壤肥料站 | 1,875,000.00 | 5.82 |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局 | 1,850,160.00 | 5.74 |
德令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安徽省寿县农业委员会、安徽省霍邱县农业委员会 (并列第五名) | 1,500,000.00 | 4.66 |
合计 | 9,067,400.00 | 28.15 |
2013年 | 青海省都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3,000,000.00 | 4.72 |
扬州市邗江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2,000,000.00 | 3.15 |
盐城市盐都区土肥工作站 | 2,000,000.00 | 3.15 |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 1,858,780.00 | 2.92 |
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政府 | 1,799,400.00 | 2.83 |
| 合计 | 10,658,180.00 | 16.77 |
2012年 | 盐城市盐都区土肥工作站 | 2,000,000.00 | 4.06 |
邗江区土壤肥料站 | 2,000,000.00 | 4.06 |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局 | 2,000,000.00 | 4.06 |
梨树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1,950,000.00 | 3.96 |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政府(与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政府并列第五名) | 1,800,000.00 | 3.65 |
合计 | 9,750,000.00 | 19.79 |
年份 | 外协厂名称 | 采购项目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
的比重 |
2014年1-6月 | 长沙德成化肥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151.45 | 8.56% |
生物有机肥 | 25.48 | 1.44% |
山东济宁坷垃壮肥业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96.76 | 5.47% |
生物有机肥 | 18.79 | 1.06% |
新疆红杏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26.90 | 1.52% |
生物有机肥 | 71.16 | 4.02% |
嘉峪关科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生物有机肥 | 70.48 | 3.98% |
海南益生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生物有机肥 | 37.35 | 2.11% |
合计 | | 498.36 | 28.17% |
2013年 | 长沙德成化肥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347.43 | 10.42% |
生物有机肥 | 155.84 | 4.67% |
山东济宁坷垃壮肥业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345.29 | 10.35% |
生物有机肥 | 36.37 | 1.09% |
正定县佳旺生物有机肥厂 | 阿姆斯复混肥 | 339.00 | 10.16% |
生物有机肥 | 47.05 | 1.41% |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178.65 | 5.36% |
生物有机肥 | 63.47 | 1.90% |
新疆红杏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生物有机肥 | 69.15 | 2.07% |
合计 | | 1,582.26 | 47.43% |
2012年 | 正定县佳旺生物有机肥厂 | 阿姆斯复混肥 | 117.47 | 15.40% |
生物有机肥 | 42.01 | 10.84% |
山东济宁坷垃壮肥业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282.53 | 1.20% |
生物有机肥 | 31.29 | 4.51% |
长沙德成化肥有限公司 | 阿姆斯复混肥 | 35.94 | 1.61% |
生物有机肥 | 102.56 | 0.92% |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生物有机肥 | 401.24 | 4.39% |
天津市宝坻区洲潮生物有机肥研究所 | 生物有机肥 | 113.00 | 4.34% |
合计 | | 1,126.05 | 43.21% |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
的比重 |
2014年1-6月 | 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5.85 | 4.85% |
易县祥远建材经销处 | 71.65 | 4.05% |
北京市东启贸易中心 | 51.04 | 2.89% |
易县张生建材经销处 | 35.60 | 2.01% |
怀来县西八里镇西水泉村诚信农资销售部 | 23.04 | 1.30% |
合计 | 267.17 | 15.10% |
2013年 | 黔南丰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40 | 3.01% |
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7.92 | 2.94% |
怀来县西八里镇西水泉村志城农资部 | 90.68 | 2.72% |
山东庆林鸿翔面粉有限公司 | 69.03 | 2.07% |
易县恒盛矿产品经销处 | 63.63 | 1.91% |
合计 | 421.65 | 12.64% |
2012年 | 北京市东启贸易中心 | 182.92 | 7.02% |
天津市宝坻区洲潮生物有机肥研究所 | 113.00 | 4.34% |
唐山曙光膨润土厂 | 92.63 | 3.55% |
易县金隅矿产品经销处 | 71.73 | 2.75% |
北京得润福源饲料经营部 | 53.30 | 2.05% |
合计 | 513.57 | 19.71% |
原材料名称 | 2014年1-6月 | 购买量 |
采购金额(万元) | (吨) |
1、沸石粉 | 148.60 | 2,195.50 |
2、草炭 | 44.39 | 272.90 |
3、尿素 | 32.04 | 712.00 |
4、玉米芯粉 | 19.60 | 7,000.00 |
5、有机肥料粉状 | 17.60 | 10.00 |
合计 | 262.23 | 10,190.40 |
原材料名称 | 2013年 | 购买量 |
采购金额(万元) | (吨) |
1、沸石粉 | 151.23 | 3,290.00 |
2、草炭 | 149.00 | 849.72 |
3、尿素 | 138.97 | 679.68 |
4、玉米芯粉 | 135.15 | 4,528.82 |
5、有机肥料粉状 | 90.53 | 361.00 |
合计 | 664.88 | 9,709.22 |
项目 | 2012年 | 购买量 |
采购金额(万元) | (吨) |
1、沸石粉 | 349.21 | 1,514.48 |
2、尿素 | 130.22 | 694.72 |
3、草炭 | 72.44 | 2,473.28 |
4、细麸 | 63.80 | 1,393.50 |
5、硫酸铵 | 60.00 | 20,000.00 |
合计 | 675.67 | 26,075.98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收入 | 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 |
营业税 | 应纳税营业收入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标的资产 | 账面净资产 | 评估方法 | 评估值 | 评估增值 | 评估增值率 |
阿姆斯100%股权 | 3,016.01 | 收益法 | 13,710.72 | 10,694.71 | 354.60% |
资产基础法 | 3,936.00 | 919.99 | 30.50 % |
项目/年度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及以后 |
合计 | 收入 | 4,750.00 | 9,600.00 | 11,300.00 | 13,000.00 | 14,100.00 |
成本 | 2,439.23 | 4,981.73 | 5,768.23 | 6,554.74 | 7,090.41 |
微生物菌剂 | 收入 | 2,550.00 | 5,200.00 | 6,600.00 | 8,000.00 | 8,800.00 |
成本 | 1,066.05 | 2,173.91 | 2,759.20 | 3,344.48 | 3,678.93 |
阿姆斯复混肥 | 收入 | 1,900.00 | 3,100.00 | 3,200.00 | 3,300.00 | 3,400.00 |
成本 | 1,163.18 | 1,897.82 | 1,959.04 | 2,020.26 | 2,081.48 |
生物有机肥 | 收入 | 300.00 | 1,300.00 | 1,500.00 | 1,700.00 | 1,900.00 |
成本 | 210.00 | 910.00 | 1,050.00 | 1,190.00 | 1,330.00 |
项目/年度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及以后 |
收入 | 4,750.00 | 9,600.00 | 11,300.00 | 13,000.00 | 14,10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18 | 18.72 | 23.76 | 28.80 | 3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入 | 0.0019 | 0.0020 | 0.0021 | 0.0022 | 0.0021 |
项目/年度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及以后 |
销售费用合计 | 1,060.00 | 2,084.35 | 2,453.45 | 2,822.56 | 3,061.39 |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 0.2232 | 0.2171 | 0.2171 | 0.2171 | 0.2171 |
人工薪酬 | 160.00 | 307.87 | 362.38 | 416.90 | 452.18 |
广告宣传费 | 100.00 | 458.04 | 539.15 | 620.26 | 672.74 |
运输费 | 400.00 | 685.27 | 806.61 | 927.96 | 1,006.48 |
办公费 | 50.00 | 98.10 | 115.47 | 132.84 | 144.08 |
差旅费 | 50.00 | 73.96 | 87.06 | 100.16 | 108.63 |
招待费 | 10.00 | 20.42 | 24.04 | 27.66 | 30.00 |
服务费 | 260.00 | 356.94 | 420.15 | 483.36 | 524.26 |
其他 | 30.00 | 83.76 | 98.59 | 113.42 | 123.02 |
项目名称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及以后 |
管理费用合计 | 574.56 | 1,105.19 | 1,212.42 | 1,294.04 | 1,387.65 |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 0.1210 | 0.1151 | 0.1073 | 0.0995 | 0.0984 |
人力资源费 | 90.00 | 191.66 | 210.83 | 221.37 | 232.43 |
折旧费 | 11.31 | 22.62 | 22.62 | 22.62 | 22.62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 | 4.25 | 4.25 | 4.25 | 4.25 |
租赁费 | 35.13 | 70.26 | 70.26 | 70.26 | 70.26 |
研发费 | 290.00 | 576.00 | 621.50 | 650.00 | 705.00 |
办公费 | 110.00 | 173.95 | 204.75 | 235.56 | 255.49 |
差旅费 | 6.00 | 13.44 | 15.82 | 18.20 | 19.74 |
招待费 | 10.00 | 17.07 | 20.09 | 23.11 | 25.07 |
其他 | 20.00 | 35.94 | 42.30 | 48.67 | 52.79 |
项目 | 2014年7-12月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及以后 |
收入 | 4,750.00 | 9,600.00 | 11,300.00 | 13,000.00 | 14,100.00 | 14,100.00 |
成本 | 2,439.23 | 4,981.73 | 5,768.23 | 6,554.74 | 7,090.41 | 7,090.4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18 | 18.72 | 23.76 | 28.80 | 30.00 | 30.00 |
营业费用 | 1,060.00 | 2,084.35 | 2,453.45 | 2,822.56 | 3,061.39 | 3,061.39 |
管理费用 | 574.56 | 1,105.19 | 1,212.42 | 1,294.04 | 1,387.65 | 1,387.65 |
财务费用 | 39.00 | 78.00 | 78.00 | 78.00 | 78.00 | 78.00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628.02 | 1,332.01 | 1,764.13 | 2,221.87 | 2,452.55 | 2,452.55 |
利润总额 | 628.02 | 1,332.01 | 1,764.13 | 2,221.87 | 2,452.55 | 2,452.55 |
减:所得税 | 98.46 | 204.58 | 269.91 | 339.09 | 373.69 | 373.69 |
净利润 | 529.57 | 1,127.43 | 1,494.21 | 1,882.78 | 2,078.86 | 2,078.86 |
加:折旧 | 30.28 | 60.57 | 60.57 | 60.57 | 60.57 | 60.57 |
摊销 | 2.12 | 4.25 | 4.25 | 4.25 | 4.25 | 4.25 |
扣税后利息 | 33.15 | 66.30 | 66.30 | 66.30 | 66.30 | 66.30 |
减:资产更新 | 32.41 | 64.81 | 64.81 | 64.81 | 64.81 | 64.81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493.94 | 580.61 | 600.00 | 597.87 | 395.59 | - |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 68.77 | 613.11 | 960.51 | 1,351.21 | 1,749.58 | 2,145.16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少数股东权益比例 | 评估价值(万元) |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万元) |
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0% | 253.57 | 101.43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B | C | D=C-B | E=D/B×100% |
1 | 流动资产 | 3,183.14 | 3,276.39 | 93.25 | 2.93 |
2 | 非流动资产 | 2,772.71 | 3,605.72 | 833.01 | 30.04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620.00 | 475.83 | -144.17 | -23.25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5 | 固定资产 | 242.00 | 325.24 | 83.24 | 34.40 |
6 | 在建工程 | 934.09 | 934.09 | - | - |
7 | 无形资产 | 855.12 | 1,742.79 | 887.67 | 103.81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55.12 | 858.11 | 2.99 | 0.35 |
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10 | 资产总计 | 5,955.85 | 6,875.84 | 919.99 | 15.45 |
11 | 流动负债 | 2,939.84 | 2,939.84 | - | - |
1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13 | 负债总计 | 2,939.84 | 2,939.84 | - | - |
1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016.01 | 3,936.00 | 919.99 | 30.5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B | C | D=C-B | E=D/B×100% |
固定资产 | 242.00 | 325.24 | 83.24 | 34.40 |
无形资产 | 855.12 | 1,742.79 | 887.67 | 103.81 |
科目名称 | 账面值(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增值率%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设备合计 | 801.85 | 242.00 | 846.86 | 325.24 | 5.61 | 34.4 |
机器设备 | 648.83 | 178.22 | 731.09 | 247.93 | 12.68 | 39.11 |
车辆 | 93.47 | 47.87 | 86.92 | 58.22 | -7.01 | 21.62 |
电子设备 | 59.55 | 15.90 | 28.85 | 19.08 | -51.56 | 20.0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B | C | D=C-B | E=D/B×100% |
长期股权投资 | 620 | 475.83 | -144.17 | -23.25 |
(下转A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