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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3年1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处置所持长城电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二级市场上适时择机全部减持所持长城电脑股份,公司于近日出售了剩余的全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次减持前公司持有长城电脑(证券代码:000066)1,102.98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83%。
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长城电脑股票1,102.9846万股。
截至2014年10月21日收盘,公司不再持有长城电脑股票。
二、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
公司本次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业,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公司累计减持长城电脑股票1,102.9846万股,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减持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获得的所得税前投资收益约为3,128.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60%。以上投资收益计入2014年当期损益,但对公司2014年1-9月净利润没有影响。
2014年度,公司累计减持长城电脑股票3,571.4285万股,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获得的所得税前投资收益约为7,568.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2%。
关于公司减持长城电脑股票的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8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28号《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