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与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清泉”)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中策清泉向本公司订购液压硫化机一批,总价款22,984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3-005)》)。基于双方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为促进共同发展,深化业务合作,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4年5月3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未交货设备49台总价格8,663.20万元下调424万元,下调后合同总价款为22,560万元。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策清泉的项目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已交付105台设备,交付金额18,356.33万元,已累计收款14,685.06万元。

 因客户情况发生变化,中策清泉就既有合同未履行部分要求主体变更,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即原双方既有合同未履行部分予以终止,合同终止部份由第三方进行承接。三方于2014年 7 月 25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未交货设备25台总价格4,203.67万元交由中策橡胶(富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承接并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公司三方都已办妥相关手续。根据补充协议,已交付承接方中策橡胶23台设备,交付金额 3,867.38万元,已累计收款3,360万元,其余2台设备根据对方项目建设进度尚未交付,金额336.29万元。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