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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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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7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熙增煦”)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泽熙增煦原持有鑫科材料股份124,500,000股,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7.9616%。近日,泽熙增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部分鑫科材料股份,截至2014年10月21日收盘,累计减持46,322,500股,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2.9622%。本次减持后泽熙增煦”持有鑫科材料股份78,177,500股,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4.999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持股超过5%股东的股东个人行为,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泽熙增煦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规要求,就上述减持变动情况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鑫科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4-072)。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7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股票代码:6002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118号335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901室

联系电话:021-33831860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118号3354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柏良)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3001023574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06250990-2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办公设备、工艺礼品、日用百货销售。

8、经营期限:2013年1月28日至2033年1月27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3062509902

10、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1、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901室

12、电话:021-33831860

13、传真:021-338318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华丽家族90,000,000股股票,占其已发行A股股本的5.617%。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华丽家族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鑫科材料124500000股股份,占鑫科材料已发行A股股本的7.96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鑫科材料的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鑫科材料78177500股份,占总股本的4.9994%。

三、股份性质及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鑫科材料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鑫科材料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泽熙增煦指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鑫科材料指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鑫科材料
本报告书指《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人民币元

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1%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94%
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有无境外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徐柏良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交易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交易均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4年10月10日集中竞价462000006.18元2.9544%
合计 46200000 2.9544%

交易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交易均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4年10月20日集中竞价1125005.31元0.0072%
合计 112500 0.0072%

交易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交易均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4年10月21日集中竞价100005.30元0.0006%
合计 10000 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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