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20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亿元。
2014年10月2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区间为6.50%-7.50%。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为6.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10月22日网上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1”,简称“14司尔01”),于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4日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4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