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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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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6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会议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万永兴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6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德祥”)拟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农商行”)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等结算融资业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有效期限内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公司将不再就具体签订的协议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新余农商行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成立,住所为江西省新余市毓秀东大道259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智武,注册资本为1,244,118,630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关联方财务数据

经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余农商行的资产总计244.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25.15亿元;2013年,新余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1.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亿元。

3、关联关系

新余农商行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股9.79%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永兴先生于2014年3月28日经新余农商行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新余农商行董事,并于2014年9月25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下发的《新余银监分局关于核准万永兴等3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监复[2014]36号)。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新余农商行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宁德祥根据业务实际需要,与新余农商行签订《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总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将办理多笔结算融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开立信用证;(二)进口押汇;(三)提货担保;(四)打包贷款;(五)出口押汇;(六)远期信用证下承兑汇票贴现;(七)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八)信保融资;(九)商业发票融资;(十)其他贸易融资业务。

协议生效后,西宁德祥如需办理结算融资业务,应逐笔向新余农商行提出申请,由新余农商行予以逐笔审查,获批准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融资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4年10月21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万永兴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最终由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全体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于董事会前对公司就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农商行”)的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公司与新余农商行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应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6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及被担保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且2014年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及被担保对象范围。并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体系内担保额度已使用约19.83亿元人民币,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
1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0000
2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6600
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5500
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6000
5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000
6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500
7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邳州市丰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9930
8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8000
9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10000
10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5000
11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5000
12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Pte. Ltd.5000

1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20220

14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950
15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300
16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248
17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491
18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9600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外,追加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追加的预计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追加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同意《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0月2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约为19.83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6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6日9:30~11:30、13:00~15:00

2. 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20楼会议室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到本公司办理与会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9:30~11:30,13:00~15:00。议案数量2个。

投票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738180瑞茂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 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99.00元表示所有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元)
1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2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0
所有议案表示对以上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99.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 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他事项

1. 与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张靖哲

电话:0371-89988090

传真:0371-89988091

邮箱:ir@ccsoln.com

邮编:450000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公司)_______________是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加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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