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1日,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361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663-3271838
联系传真:0663-3269266
邮 箱:greatoo-dm@greatoo.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联系人: 张琦
联系电话:021-20315037
联系传真:021-20315096
邮 箱:zhangqi01@qlzq.com.cn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