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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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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泰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前三季度经营情况概述

今年以来,公司围绕“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思路,以销售工作为核心,创新营销手段,全力推进各项目销售工作。同时,立足打造区域精品楼盘,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设计,严控成本,强化项目动态跟进,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控水平。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2%;营业总成本4.5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6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83%。

截止本期末,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如下: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173,299,011.943,960,575,985.28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48,809,741.391,262,658,327.17-1.10%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9,296,659.79-54.75%458,752,107.87-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84,634.57-67.94%14,310,136.57-8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86,513.57-128.25%3,052,213.53-8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3,574,529.513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67.50%0.03-84.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67.50%0.03-84.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0%-1.07%1.13%-6.13%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469,593,364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236.9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194,345.18出售招商证券股票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11,514.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3,729,144.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1,257,923.04--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6,32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9.80%92,962,3190质押92,962,319
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89%69,909,6050质押69,909,60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4.76%22,329,672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4%11,008,6030  
沈建隆境内自然人1.63%7,675,5620  
蔡晓滨境内自然人1.58%7,427,0000  
张素芬境内自然人1.43%6,720,0000  
王治东境内自然人0.64%3,000,0000  
深圳开道投资有限公司境内自然人0.61%2,860,0002,860,000冻结2,860,000
质押2,86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60%2,794,16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92,962,319人民币普通股92,962,319
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9,909,605人民币普通股69,909,605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22,329,672人民币普通股22,329,6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008,603人民币普通股11,008,603
沈建隆7,675,562人民币普通股7,675,562
蔡晓滨7,427,000人民币普通股7,427,000
张素芬6,720,000人民币普通股6,720,000
王治东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794,160人民币普通股2,794,1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56,055人民币普通股2,656,05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1、公司自然人股东沈建隆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675,56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675,562股。2、公司自然人股东蔡晓滨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427,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427,000股。3、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治东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0股。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变动比率说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140,974.7637,101,699.70-72.67%主要是本期出售股票(招商证券)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62,599.5310,442,424.8694.04%主要是本期母公司亏损相应计提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610,000,000.00256,000,000.00138.28%银行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465,406,482.14656,193,737.41-29.07%本期已支付
预收款项656,613,245.68389,223,453.8668.70%主要是本期宝翠苑,虹海湾,山水龙城等项目预收房款
应付职工薪酬9,631,838.1214,096,134.20-31.67%本期已支付
其他应付款158,825,916.96344,559,855.69-53.90%主要是本期偿还因2012年5月收购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而形成的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000,000.0043,800,000.0032.42%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2,160,243.688,415,862.05-74.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相应冲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销售费用19,888,646.7313,838,662.4643.72%主要是各地产开发项目的媒介广告费及推广活动费增加
财务费用25,299,084.3318,526,303.6036.56%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增加借款利息
投资收益14,884,741.0156,355,594.08-73.59%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联营企业收益,基数较大
营业外收入222,630.3615,403,605.73-98.55%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其他公司违约的大额赔偿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574,529.51-347,659,889.1932.82%主要是本期项目投入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18,352.1410,768,738.0464.54%主要是本期出售股票(招商证券)现金流入相比上年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增长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030,123.83550,718,945.97-46.07%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项目名称区域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进展
宝安·山水江南东莞桥头镇128,524372,892低层区已入伙
鸿基·紫韵西安曲江新区102099.5249517.12项目已入伙
宝安·紫韵西安阎良130760.83402117.79一期基础工程建设中
宝安·江南城湖南湘潭86603.2258349.88低层区已入伙,高层区一期主体工程建设中
宝安·宝翠苑深圳罗湖区6693.3639319.77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宝安·山水龙城惠州市水口街道114,665313,387.5低层一期和高层C1、C2已入伙;高层C3-C10主体工程建设中(C7未动工)
惠东虹海湾惠东港口30800116000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1 年8 月,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向深圳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持有凯方实业30%的另一股东——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偿还往来款31388461.73 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上述款项从起诉之日到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2012 年11 月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11)深福法民二初字第7609 号),判决驳回凯方实业的诉讼请求。2012 年12 月4 日,凯方实业进一步补充了证据,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 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深中法商终字第783 号,法院驳回凯方实业上诉,维持原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往来款余额在特定主体之间和特定时点,性质上虽可能构成欠款,但并不必然表现为企业间借款乃至欠款”,“本案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对项目的结算以及对凯方实业公司及凯方房地产公司的清产核算乃至清算中,另循法律途径加以解决。2014年8月,公司、下属企业-宝鹏物流与赛德隆公司、凯方实业等相关各方签署系列协议协商解决部分债权债务。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赛德隆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3138.85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511.08万元。2013年08月07日临2011-28、2012-45、2013-29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公司于2009年6月11日披露了《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深鸿基股份的公告》,“经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查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其认为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鸿基”,公司原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未来与深鸿基同业竞争,中宝控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宝安承诺将采取以下方法和手段:1、承诺将中宝控股和中国宝安所拥有的适合深鸿基发展需求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价格和恰当方式注入深鸿基,以提升深鸿基的经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2、承诺不与深鸿基就同一地块的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竞购,也不在毗邻地块进行同种类型房地产项目开发。2009年06月11日长期有效对于上述第1项承诺,2012年,基于本公司当时拟在惠州地区发展房地产业务,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经本公司与中国宝安双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宝安将位于惠州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8月19日公司办公场所电话沟通个人公司投资者咨询“鸿基物流经营现状”,以及公司融资计划和资金担保情况
2014年09月18日公司办公场所电话沟通个人公司投资者询问公司股东人数
2014年09月25日公司办公场所电话沟通个人公司投资者询问公司股东减持情况
2014年09月30日公司办公场所电话沟通个人公司投资者询问公司三季度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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