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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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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4-02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蔚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潇湘君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4-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17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张建华、王虎勇、徐安顺、独立董事徐胜锐、吴刚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王小苗、独立董事宋焱因出差不能到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董事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张建华回避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深圳潇湘君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0日),发行价格为9.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200万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16万元,认购数量为640万股;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将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008万元,认购数量为320万股;深圳潇湘君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1,056万元,认购数量为2,24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各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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