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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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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4-40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控股子公司投资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4万吨/年EPS项目

 ●收回投资金额:22,952.94万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再融资方式的议案》,公司再融资方式由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更换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士德”)投入人民币22,952.94万元的投资款用于利士德建设24万吨/年EPS项目,投资款已计入利士德资本公积科目,该项目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之一。

 鉴于目前利士德24万吨/年EPS项目已经完工投产且运营情况良好, 利士德资金较为充裕,公司现拟收回投资款。考虑到公司投入投资款后即已按照包含投资款的实际投入比例享有分红权益,本次公司拟以原投资金额人民币22,952.94万元全额收回投资款。

 本次收回利士德EPS项目投资款项事宜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住所: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缪志强

 注册资本:27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苯乙烯[抑制了的]及其副产品氢[压缩的]和焦油、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乙苯、甲苯;从事公司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4万吨/年EPS 项目由利士德公司具体实施,利士德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 13,797.29 万元先期启动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0 年5 月19 日,公司三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5月 22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13797.29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一般存款户,置换完成。该项目于当年完工,经济效益逐年递增。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款收回后,利士德将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公司与利士德外方股东将按照双方出资额占利士德注册资本的比例,即公司75%、外方25%的比例享有利士德的表决权、收益权等权益。

 五、报备文件

 公司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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