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4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19号公告)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四章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进行修订和完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20号公告)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第一章第七条、第十条,以及第七章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条进行修订和完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武汉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建工”)、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建设”)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邓甲村项目还建楼工程总包单位,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武汉置业应付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工程款合计2.02亿元。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与武汉置业协商,拟由上述三家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武汉置业为其融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拟担保本金为1.02亿元。上述三家公司承诺将应收武汉置业的工程款作为反担保措施。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9)。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50)。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8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4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武汉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建工”)、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建设”)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邓甲村项目还建楼工程总包单位,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武汉置业应付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工程款合计2.02亿元。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与武汉置业协商,拟由上述三家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武汉置业为其融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拟担保本金为1.02亿元。上述三家公司承诺将应收武汉置业的工程款作为反担保措施。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担保方武汉置业基本情况
(1)注册号:420105000044927;名称: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晟楼;注册资本:120,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3月18日;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特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置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8,129.83万元,净资产为116,418.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11%,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15.78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03,532.25万元,净资产为115,49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5%,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50.00万元、净利润为-919.32万元。
(3)股权情况
武汉置业目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1.49%和33.61%股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持有其24.90%股权。
2013年1月,公司以原全资子公司武汉置业为主体,与四川信托共同发行“川信-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存续期2年,约定由四川信托分期募集后向武汉置业增资以获取其24.90%的股权。信托计划到期时,由武汉置业作为债务人向四川信托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后,四川信托将其对武汉置业增资所持有的24.90%股权过户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回购完成后,武汉置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三星建工基本情况
(1)注册号:420117000023156;名称:武汉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桂球;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10月8日;住所: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龙腾大道(辛冲财政所);经营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璜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建筑材料销售。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星建工总资产为82,603万元,净资产为56,7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6%,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69,469 万元、净利润为14,445万元。
截至2014年8月31日,三星建工总资产为112,455万元,净资产为68,2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27 %,2014年1-8月营业收入为202,010万元、净利润为11,5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情况
三星建工由刘桂球(持股13.65%)、范新华(持股6.35%)、吴新明(持股6.35%)、刘永球(持股6.35%)、夏新元(持股6.35%)、夏泽清(持股6.35%)、李继彪(持股6.35%)、黄应发(持股6.35%)、郭广林(持股6.35%)、张文学(持股6.35%)、郑弟华(持股6.35%)等共二十八名自然人股东组成。
上述三星建工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七建设基本情况
(1)注册号:420117000013610;名称: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宝琳;注册资本:30,51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住所:新洲区辛冲镇街108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部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经营)。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七建设经审计的总资产384,628万元,净资产为196,9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9%,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115,277万元、净利润为40,392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新七建设总资产为435,011万元,净资产为234,7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03%,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为585,643万元、净利润为37,7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情况
新七建设由余宝琳(持股11.14%)、余宝琪(持股11.14%)、余宝珍(持股11.14%)、余进(持股11.14%)、刘炳元(持股11.14%)、刘少文(持股11.14%)、许水旺(持股5.57%)、余国南(持股3.61%)等共四十名自然人股东组成。
上述新七建设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长青建设基本情况
(1)注册号:420000000015154;名称: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耀宏;注册资本:10,88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1年9月4日;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桩基与道路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上需持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青建设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5,445万元,净资产为27,4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67%,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88,751万元、净利润为3,71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长青建设总资产为36,933万元,净资产为29,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5%,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2,570万元、净利润为2,118.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情况
长青建设由齐耀宏(持股75.3%)、龙玉荣(持股12.81%)和齐燕(持股11.88%)共三名自然人组成。
上述长青建设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均系公司子公司武汉置业邓甲村项目还建楼工程总包单位。截至2014年9月30日,武汉置业应付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的工程款合计2.02亿元。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与武汉置业协商,拟由上述三家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武汉置业为其融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拟担保本金为1.02亿元。上述三家公司承诺将应收武汉置业的工程款作为反担保措施。
具体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承接工程 | 合同总价 | 拟担保本金 | 拟担保利息 | 拟担保总额 | 截至9月30日应付未付工程款 / 反担保金额 |
| 武汉置业 | 三星建工 | 邓甲村还建楼NH4、NH6地块建安工程 | 25,122.17 | 6,000.00 | 240.00 | 6,240.00 | 8,547.83 |
| 新七建设 | 邓甲村还建楼NH3地块二标段建安工程 | 17,020.70 | 2,000.00 | 80.00 | 2,080.00 | 5,313.65 |
| 长青建设 | 邓甲村还建楼NH3地块一标段、NH5地块建安工程 | 21,440.60 | 2,200.00 | 88.00 | 2,288.00 | 6,380.13 |
| 合计 | 63,583.47 | 10,200.00 | 408.00 | 10,608.00 | 20,241.61 |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保障邓甲村项目还建楼工程按期完工;同时,三星建工、新七建设和长青建设分别以其对武汉置业的工程应收款提供反担保,武汉置业的应付工程款金额大于担保责任金额,公司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认可的专项独立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8,93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0.7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631,73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相关公司同意反担保的承诺函;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8日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5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5:00至2014年1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4年10月29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9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7
2、投票简称:美好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在投票当日,美好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 总 议 案 | 100.00 |
|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 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
| 议案3、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三项议案,如股东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美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2、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 |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