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实业 编号:2014-043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仁高

设立日期: 2003年7月22日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55号603—5室

注册资本:2.5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及其相关产品、服饰、电子电器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营业执照号码:310226000468177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752908476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
1钱仁高66.67%
2程建芳11.76%
3安永(天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1.57%
合计100%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466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收到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投资”)的《关于减持的说明函》。2014年9月30日-10月16日,九川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系统卖出运盛实业股票17,050,49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运盛实业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99,008,8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3%。

九川投资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运盛实业81,958,343股,占运盛实业总股本的24.03%,九川投资仍是运盛实业第一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4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8日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运盛实业

股票代码:600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466号

法定代表人:钱仁高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10月17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运盛实业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川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报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报露人义务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55号603-05室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仁高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226000468177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5290847-6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7529084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服装、针纺织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及其相关产品、服饰、电子电器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钱仁高董事长、总裁中国上海
程建芳董事中国上海
程庆裕董事中国上海
郑知足董事中国上海
胡 敏董事中国上海
周春鑫监事中国上海
钱敏华副总裁中国上海
罗永健财务总监中国上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自身战略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运盛实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减持运盛实业的股票,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4年9月30日-10月16日,九川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系统卖出运盛实业股票17,050,49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运盛实业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运盛实业99,008,834股,占运盛实业总股本29.03%;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运盛实业81,958,343股,占运盛实业总股本的24.03%,九川投资仍是运盛实业第一大股东。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九川投资大宗交易2014年9月30日8.89100.000.29
大宗交易2014年10月9日9.23350.001.03
大宗交易2014年10月13日8.95850.002.49
大宗交易2014年10月16日9.55340.001.00
集中竞价2014月10月16日11.2765.04910.19
合计1,705.04915.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九川投资合计持有股份99,008,83429.0381,958,3432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9,008,83429.0381,958,3432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第五节 前陆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运盛实业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指九川投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有公司

日期:2014年10月1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运盛(上海)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仁庆路509号12号楼
股票简称运盛实业股票代码600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九川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55号603-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99,008,834股

股持股比例: 29.0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7,050,491股 变动比例:5.00 %

持股数量:81,958,343股 持股比例:2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有公司

日期:2014年10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