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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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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春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维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8,505,774,010.5928,444,026,904.2028,503,438,337.69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025,947,270.157,008,085,429.007,008,085,429.00-14.0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547,412,544.210.50%27,470,750,416.78-1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5,140,108.09-21.14%-988,414,479.79-8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3,969,599.82-14.44%-998,848,561.14-8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402,500.90-95.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26.67%-0.82-8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26.67%-0.82-8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1%-0.84%-15.33%-7.91%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造成相关数据调整,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华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0,575.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97,382.16按资产年限逐期摊销递延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972,897.46主要是处理呆账增加营业外收入
减:所得税影响额3,484,926.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696.70 
合计10,434,081.3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8,16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14%613,930,000   
陈立雄境内自然人0.86%10,348,150   
浙江江南涤化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5%10,200,000   
肖恋沙境内自然人0.82%9,903,270   
徐冉境内自然人0.76%9,138,766   
黄琳境内自然人0.74%8,934,851   
高卫东境内自然人0.72%8,699,590   
吴蔓涵境内自然人0.70%8,435,001   
吴银华境内自然人0.56%6,704,681   
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4%5,280,16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13,930,000人民币普通股613,930,000
陈立雄10,348,150人民币普通股10,348,150
浙江江南涤化有限公司10,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200,000
肖恋沙9,903,270人民币普通股9,903,270
徐冉9,138,766人民币普通股9,138,766
黄琳8,934,851人民币普通股8,934,851
高卫东8,699,590人民币普通股8,699,590
吴蔓涵8,435,001人民币普通股8,435,001
吴银华6,704,681人民币普通股6,704,681
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280,162人民币普通股5,280,1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变动比率说明
 应收账款397,271,270.5212,391,380.843106%主要是与中石油及中石化结算时间差异形成,同时公司为了促进销售,调整销售策略,允许部分产品先货后款也是形成应收账款增加的因素,变动比率大的原因主要是期初基数较小。
 其他应收款33,283,574.605,355,829.49521%主要代垫款项及待摊保险费等增加形成
 其他流动资产6,742,944.8542,861,222.66-84%主要是本期增值税等留抵减少形成
 在建工程634,133,527.781,865,901,949.07-66%主要是新疆化肥改造转固形成
 工程物资75,275,449.4821,983,278.88242%主要是大伙房水库、内蒙煤化工等工程项目备料增加形成
 预收款项527,923,936.96405,488,133.3330%主要原因是预收销售款及销售保证金增加形成
 应交税费196,749,523.9195,365,152.52106%主要是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增加形成
 应付利息314,027,980.13106,144,002.29196%主要原因本期计提各项带息负债利息形成
 专项储备15,576,201.079,299,880.1367%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使用额度低于计提额形成
 未分配利润740,324,515.391,728,738,995.18-57%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亏损形成
二、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4,230,682.6343,261,975.96-90%主要是本期冲回前期计提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形成
 营业外收入17,666,914.456,611,023.51167%主要是本期处理往来呆账增加
 所得税费用8,379,711.5741,410,515.89-8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疆化肥锦西化肥亏损导所得税费用下降
 少数股东损益-401,223.92-7,711,956.32-95%主要是本期控股公司锦阳化工亏损额较同期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2,500.90777,611,144.84-95%主要是经营亏损形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7,656,768.11-1,027,275,765.99-61%主要是去年新疆化肥改造投大较多形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512,092.19470,665,548.48-69%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额下降形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待完成北沥公司75.27%的股权收购及内部整合工作后,将北沥公司纳入华锦股份。2007年待完成北沥公司75.27%的股权收购及内部整合工作后北方华锦持有北沥公司股份14,610万股,占北沥公司股本总额的45.03%;北方华锦关联方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持有北沥公司7861万股,占北沥公司股本总额的24.23%。华锦股份不持有北沥公司的股份。北方华锦在2007年做出的承诺未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解决方案:对承诺予以优化和规范

解决进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优化承诺。公司已于2014年8月开始对北沥公司的评估、审计工作。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0月16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于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我们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于2014年10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0月16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强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于2014年10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事项报表科目调整前金额(元)调整后金额(元)
将在“葫芦岛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5,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对企业已经存在的退休人员的受益计划进行了测算,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

项目合 并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2013年三季度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2,956,039.1059,411,433.49102,367,472.59
应付职工薪酬66,646,573.34223,319,894.44289,966,467.78
未分配利润1,892,647,456.13-163,908,460.951,728,738,995.1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171,993,889.95-163,908,460.957,008,085,429.00
2014年三季度末利润表上年同期项目
管理费用1,237,720,253.73-18,016,319.461,219,703,934.27
财务费用539,975,790.555,486,092.39545,461,882.94
营业利润-500,784,393.8312,530,227.07-488,254,166.76
所得税费用38,277,959.123,132,556.7741,410,515.89
利润总额-497,498,139.2312,530,227.07-484,967,912.16
净利润-535,776,098.359,397,670.30-526,378,428.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064,142.039,397,670.30-518,666,471.73
(一)基本每股收益0.440.01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0.440.010.43

项目母公司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2013年三季度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25,717,580.2451,694,399.0077,411,979.24
应付职工薪酬39,648,600.78194,209,070.31233,857,671.09
未分配利润1,236,436,020.73-142,514,671.311,093,921,349.4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565,444,015.81-142,514,671.316,422,929,344.50
2014年三季度末利润表上年同期项目
管理费用961,887,432.33-15,611,581.81946,275,850.52
财务费用500,571,957.034,741,707.93505,313,664.96
营业利润-147245969.710,869,873.88-136,376,095.84
所得税费用-3,612,309.212,717,468.47-894,840.74
利润总额-141,880,713.6010,869,873.88-131,010,839.72
净利润-138,268,404.398,152,405.41-130,115,998.98

说明:华锦股份截止2014年9月末,退休人员5307人,按平均寿命75岁、80岁、85岁三个层次测算计提受益计划金额;以5年期国债利率5.41%为折现率;按退休员工平均寿命按个人、按月份折现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受益计划测算金额与折现额之差影响公司前期未分配利润;未确认融资费用按人/月计算平均摊销月数进行摊销;调整当期未分配利润的同时,对其所影响的递延资产进行测算及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专业精算师测算,未经审计人员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的初步测算,公司将于2014年年报审计时,聘请精算师现场测算并进行账务处理,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再行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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