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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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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荣安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7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0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5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3,014,674.7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2,301,467.4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4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2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2014年10月1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3,014,674.70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2,301,467.47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名称2014年10月21日
除息日2014年10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0月2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4年10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荣泰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72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0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5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7,112,792.2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711,279.2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4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2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2014年10月1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7,112,792.23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711,279.23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名称2014年10月21日
除息日2014年10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0月2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4年10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三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荣祥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72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0月1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6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0,014,501.0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6,008,700.6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2014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2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保本周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在符合上述约定收益分配次数和比例的前提下,当本基金自最近一次分红除息日以来(若尚未分红,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或者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0.03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截止2014年10月1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0,014,501.07元,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310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6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6,008,700.65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10月21日
除息日2014年10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0月2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4年10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电子交易

平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4年10月17日起增加新兰德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基金名称简称基金代码
1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精选前端519688
2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货币A级519588;B级519589
3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稳健前端519690
4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成长前端519692
5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蓝筹前端519694
6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增利A类519680; C类519682
7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行业519697
8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先锋前端519698
9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交银治理前端519686
10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主题前端519700
11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趋势前端519702
12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制造前端519704
13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双利A类519683; C类519685
14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交银价值前端519706
15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荣安

保本

519710
16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核心前端519712
17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等权前端519714
18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交银纯债A类519718; C类519720
19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双轮动A类519723; C类519725
20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荣祥保本519726
21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成长30前端519727
22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月月丰A类519730;C类519731
23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双息

平衡

519732
24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荣泰保本519729
25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强化回报A类519733;C类519735
26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新成长前端:519736
27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周期回报前端:519738

二、业务范围

1、自2014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新兰德办理开户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通过新兰德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行业、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荣安保本、交银核心、交银等权、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双息平衡、交银荣泰保本、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场外申购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办理交银增利、交银双利、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月月丰、交银强化回报的A类收费模式下的场外申购业务,亦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新兰德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新兰德的有关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新兰德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新兰德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和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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