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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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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预计年底前发布
李超

 □本报记者 李超

 

 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这是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继向各保监局和部分保险公司征求意见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全行业开展首次现金流压力测试和监测指标定量测试,预计年底前正式发布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

 保监会表示,征求意见稿的监管理念、框架和工具与国际标准一致。采纳了国际通行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即风险管理、监管指标、压力测试“三位一体”。统一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流动性监管规则,消除产、寿险公司之间不必要的监管规则差异,避免集团内产、寿险之间出现监管套利。设定流动比率、综合流动比率、流动性覆盖率三个国际通行、可比、有效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对保险公司静态和动态、远期和近期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预警监测。同时,指标口径和参数充分体现我国实际。征求意见稿注重在借鉴国际通用指标的同时,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进行修正和改进。各项监测指标的正常区间值也是根据保险业的实际数据测算而得,可以较好地反映行业流动性风险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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