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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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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令今朝解

 医药电商多年来的禁地,终于迎来一丝开门迎客的曙光。

 今年5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拟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也就意味着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藩篱将被打破。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由于用药安全的原因,此前国家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禁止处方药网上销售。根据目前实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且需要自行建立配送网络。

 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放开处方药电商销售。据悉,目前获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合法网上药品零售企业有129家,网上售药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次还需自有网站设备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审批规定。

 这对于未来网上药店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政策一旦落地,网上药店的处方药销售需求将被大量释放,医院对于处方药的“垄断”地位也将受到挑战,有利于破除目前“以药养医”的怪相,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喜闻乐见的事情,不管是从性价比还是便利性上讲,都是备受欢迎的。

 在传统的医药市场中,处方药一直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但在过去,允许网上销售的药品仅限于非处方药(OTC),处方药禁止网上出售,而且无法接入医保报销系统。此次如果放开处方药网上销售,首先对于已经拥有B2C证的品牌连锁药店来说,是一大利好。以岭健康城副总经理、以岭药业电商事业部总经理邵清对媒体表示,“这是极大利好,希望政策能落地,我非常支持这个意见稿,把行业心声都反映出来了。”这也反映了医药行业对电商销售处方药解禁的迫切需求。

 其实,网售处方药并非新话题,医药电商在这一领域的挣扎已有十年之久。

 早在2004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就已经开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当年发布。次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出台。正是这两部条例,定下了网上药店的门槛以及处方药不得网售的基调。2013年年中,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相关领导依然对外强调:国家不会放开网上药店的牌照,更不太可能准许处方药网上销售。

 数据显示,在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已有184家企业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尽管“玩家”不少,取得良好发展业绩的却不多。在获得资格的企业中,已投入运营的网上药店约120家,而真正发力医药B2C的企业不足20家。现今销售业绩不错的网上药店,多是销售保健品、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家用医疗器械等,药品并非主力军。而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生存现状更是不容乐观。中国药店医药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医药B2C行业平均毛利率为19.3%,费用率为20.6%,平均利润率为-1.3%。

 实际上,比起亲自“冲锋陷阵”,相当一部分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的企业选择“借鸡生蛋”。数据显示,2013年天猫医药馆的交易规模达20.4亿元,占国内医药电子交易47.89%,同比增长172%。相比之下,自主式医药B2C网站则逊色不少,它们的年交易规模为16.8亿元,占比达39.44%,同比增长98%。

 正是以上种种原因,医药电商虽然历经10来年发展,如今依然在蹒跚学步阶段。首批医药电商试水者金象网CEO牛征瞾认为,行业始终没有出现垂直电商巨头跟品类局限性有关。他指出,“中国的医药市场格局,医院占主导地位,并不是充分自由买卖的市场。”

 国内医药电商举步维艰,《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意见稿》降低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只要具备药品销售的能力,不论是全国性的连锁药店,还是区域性的药店,在线下能销售,在线上也能销售。”九州通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彩芬的兴奋溢于言表,“新规制定的思路是行业放开,未来行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药品经营最终依靠网上药店的核心竞争力和医药服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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