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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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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6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因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4月29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按照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所制订的具体措施,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现将2014年以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公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2014年期间,公司努力推动包括光伏装备产品在内的主营业务的市场拓展工作,推动已生效销售合同的履约进程,以促进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深化降本增效管理工作,并将“应收款回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2014年以来,公司通过应收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对应收款的回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来持续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效。

 2、201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上述股权,上述股权出让价格以参照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母公司)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母公司)经评估的2014年7月31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照1:1的定价原则,分别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19,992,660.19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陆拾元壹角玖分)和65,053,642.64元(大写:陆仟伍佰零伍万叁仟陆佰肆拾贰元陆角肆分),合计成交金额为185,046,302.83元(大写:壹亿捌仟伍佰零肆万陆仟叁佰零贰元捌角叁分)。股权出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初步测算,本次转让预计将实现股权资产处置收益8,230.02万元,但鉴于本次转让属关联交易,上述股权资产处置收益是否计入当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公司2014年报审计数据为准。上述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6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编号为2014-058的《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如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公司2014年度将可能扭亏为盈;如不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公司2014年度将继续处于亏损状态。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14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14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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