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约920万元 | 亏损:250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约0.03元 | 亏损:0.007元 |
其中:
项 目 | 2014年7-9月 | 2013年7-9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约30% | 盈利:1,847万元 |
盈利:约2,400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约0.07元 | 盈利:0.05元 |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2月6日作出的(2013)民二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对之前的财务信息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详见2014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的公告》)。上表中2013年1-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 万元,2013年7-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7万元为更正后的数据。更正前,公司2013年1-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万元, 2013年7-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1万元(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披露数)。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旅游大环境的影响,本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五星级酒店)2014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了约1,175万元。
2、2013 年一季度公司折价收购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65%的股权并合并报表,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由此产生了营业外收益 813 万元。如扣除该因素的影响,公司2014年1-9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比基本持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