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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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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587 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规定,决定降低广东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省内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降低1.2分/千瓦时(含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合并持有85.58%股权)、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4.77%股权)、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0%股权)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具体调整如下(均为含税,不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名 称调整前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调整后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0.49290.4809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0.54110.5291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5 号机组?0.53850.5265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6 号机组?0.48700.4750
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0.48700.4750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0.48700.4750

以上电价调整自 2014 年 9 月 1日起执行。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约4,70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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