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近日出售1艘4.34万载重吨老龄干散货船
● 买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为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2,097万元营业外支出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老龄干散货船综合处置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重工船务”)签订了出售1艘4.34万载重吨老龄干散货船的协议,并于10月10日完成交船。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大船重工船务签订了出售1艘4.34万载重吨老龄干散货船的协议,协议总价折合人民币约1,163万元;大船重工船务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大船重工船务于2008年7月29日成立,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公司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光海路299号,注册资本100,8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大型船舶、特种船舶、海洋工程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修理、改装、拆解及拆解后废旧材料的加工、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钢结构制造、自有吊运设备、设施租赁、自有场地、码头租赁,钢结构工程承包及施工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售拆解的为大灵便型老龄散货船“明业”轮。该轮载重吨为43,415吨,总吨24,139,由日本大岛船厂于1993年4月建造完工,目前船龄已经21.5岁。
2.该干散货船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年限25年,剩余折旧年限约3.5年。截至2014年9月30日,其帐面资产净值约人民币3,177万元。
3.该干散货船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无涉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
本次向大船重工船务出售 “明业”轮,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约定协议总价折合人民币约1,163万元。
2.船款支付
船款以美元现金方式支付。大船重工船务已支付全额购船款。
3.船舶交付
协议约定的船舶交付期为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25日,该船已于2014年10月10日完成交船。
五、本次出售船舶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明业”轮目前船龄已经21.5岁,属老龄干散货船,船型老、市场竞争力较差、维修保养成本较高。经本公司慎重研究,为进一步优化干散货船队结构,减少经营亏损,决定出售拆解该轮。
本次出售资产预计会给公司带来约人民币2,097万元营业外支出。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以来陆续签署了12艘6.1-6.4万载重吨级的节能环保型干散货船订单(详情请见本公司2013[029]号和2013[033]号等公告),预计交船期分布在2015年三季度至2016年二季度期间。近期本公司连续出售拆解部分老龄干散货船,导致短期内自有散货船队运力减少,但公司可通过适时租入干散货船舶补充散货船队运力,新造干散货船亦将于明年开始交付使用,拆售老龄干散货船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干散货船 “明业”轮出售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