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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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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7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4年10月1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德法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250,808,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81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250,793,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77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67,65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7,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

 2、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7,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

 3、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5,3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5,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4、选举曾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5、选举蔡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6、选举钱作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7、选举原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8、选举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820,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4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70,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759%;

 9、选举王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朱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3,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

 2、选举张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0,811,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61,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50,807,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5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7,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50,794,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44,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文雯、李文婷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7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3日下午15: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当选董事。本次会议由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拟任)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选举纪德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聘任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聘任曾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聘任彭胜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7、聘任胡志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8、聘任陈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9、聘任李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0、聘任冯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1、聘任杨丽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聘任陈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的议案

 (1)选举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独立董事王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董事蔡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推选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的议案

 (1)选举独立董事王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董事曾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推选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5、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的议案

 (1)选举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董事纪翌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推选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的议案

 (1)选举董事长纪德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选举董事袁忠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选举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推选董事长纪德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有关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附件

 人员简历:

 纪德法先生: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1974年就职于江苏省盐城动力机厂;1974年—1986年就职于江苏连云港化工矿山设计院;1986年—1988年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工业自动化专业;1988年—1992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担任主任工程师;1992年—1995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担任总经理;1995年—2008年8月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14年2月17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纪德法先生曾荣获上海市科技领军人物称号、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奖、第三届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劳动模范等。纪德法先生曾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商会副会长、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定区工商联合会主席。现任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咨询委员、上海市嘉定区商会副会长。

 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票72,937,236股,占总股本18.5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忠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上海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3年—1995年担任上海卢湾区业余大学讲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17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被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袁忠民先生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袁忠民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4,523,878股,占总股本6.24%。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纪翌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票23,915,293股,占总股本6.08%。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逸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EMBA。1996年8月—1998年5月期间曾在深圳市威达通电子任工程技术人员。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曾逸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0,674,137股,占总股本5.26%。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蔡亮目前还担任本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蔡亮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5,923,653股,占总股本1.51%。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胜国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南昌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1999年就职于上海崇友电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任;1999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职至2012年2月24日。201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彭胜国目前还担任本公司电气事业本部总经理。

 彭胜国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167,797股,占总股本0.3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志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1997年—1998年就职于武汉迈驰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8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经理、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研发应用部经理、工程中心副总监等职。201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胡志涛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361,839股,占总股本0.6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华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年—2003年就职于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经营科科长、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陈华峰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陈华峰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449,414股,占总股本0.37%;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国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战略管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西方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2001年,就职于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2010年,就职于中日合资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2011年就职于广州蕉叶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2011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李国范先生曾荣获《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5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首席财务官》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十大杰出CFO称号、2013年度上海潘序伦中青年会计优秀论文奖。

 李国范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339,774股,占总股本0.09%;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1992年7月—1995年8月担任上海日用五金公司总经理秘书兼企管专员;1995年8月—2006年3月就职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兼企管专员、分厂助理厂长、投资部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董事会授权代表;2006年3月—2008年7月就职于日本FAITH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和上海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投资及法务总监;2008年8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201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冯骏先生同时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冯骏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25,000股,占总股本0.11%;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丽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上海财经大学MBA在读。2005年7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杨丽莎女士被聘任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杨丽莎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丽莎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62,954股,占总股本0.02%;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原红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科技大学研究助理,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原红旗先生先后发表过《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证分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公司配股的长期业绩》、《股权激励的会计确认与计量》、《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资产重组的财务效应》等数十篇学术文章。曾荣获上海市第八届“曙光学者”、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

 原红旗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奕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制造研究院的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广州南洋电器研究所工程师、广州机电工业局科长;现任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理事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广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广州市机床工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机电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

 刘奕华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抚顺市工商局法制处科员,抚顺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抚顺必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久工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王众先生先后发表过《股权投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企业融资方式解析》、《债券融资方式总结》、《完善业绩预告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多篇学术文章。曾荣获“上海市静安区优秀民商事代理律师”(2005-2006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优秀民商事代理律师”(2007-2008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文明职工”(2003-2004年度)等荣誉。

 王众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继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经济师。2001年3月—2010年4月就职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闵行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0年5月—2011年3月就职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11年4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陈继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8,881股,占总股本0.01%;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7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3日下午16: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朱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选举朱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

 人员简历:

 朱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74年—1982年就职于上海石化总厂塑料厂动力车间;1982年—1995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2011年7月11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朱强华目前还担任公司电气事业部副总经理。

 朱强华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9,427,279股,占总股本4.94%;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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