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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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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30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2,284,7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 话:0592-6516003

 传 真:0592-505163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21-38565546

 传 真:021-38565707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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