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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10月13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30.9996万股,占总股份53470万股的1.18%。
截止2014年10月13日,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373,595,806股,占总股数53470万股的69.87%。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减持方式 |
2014年9月9日至9月30日 | 5.22元 | 5,300,000 | 0.99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4年10月13日 | 5.84元 | 1,009,996 | 0.19 | 集中竞价交易 |
合 计 | ―― | 6,309,996 | 1.18 | -- |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少 |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
股份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379,905,802 | 71.05 | 6,309,996 | 1.18 | 373,595,806 | 69.8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控股股东三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三钢集团仍持有公司股票373,59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三钢集团关于减持三钢闽光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