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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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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官方淘宝店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官方淘宝店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进行以下基金申购的客户实行申购费率优惠。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基金代码519162

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19158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基金代码519152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申购

四、费率优惠

自2014年10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http://ncfund.taobao.com)申购上述适用基金将执行申购手续费优惠。

自2014年10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申购上述适用基金将执行优惠申购费率,其前端申购费率为0.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五、重要事项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3、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n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话费)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银联通网上直销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业务,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4年10月16日起,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将在其 “银联通”支付渠道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的网上直销业务功能。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4年10月16日起。

二、业务开通对象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将自认购/申购之日起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可办理业务范围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包括D+0快速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适用费率

1.个人投资者通过“银联通”支付渠道使用以上银行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办理申购业务时,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认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相关公告执行。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3.使用“银联通”渠道上述银行卡认购/申购基金时,投资者需要支付由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在赎回/转换基金时,则无须支付转账手续费。跨行转账手续费表如下:

转账金额转账手续费用
人民币5000元以下(含)人民币2元/笔
人民币5000元-5万元(含)人民币3元/笔
人民币5万元-10万元(含)人民币5元/笔
人民币10万元以上人民币8元/笔

注:目前,仅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需支付转账手续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免收转账手续费。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n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9 8866(免长途费)

2.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34-6(互联网业务)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通部分代销机构定投业务并参与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4 年10 月16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4304)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及部分代销机构的定投业务并参与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从2014 年10 月1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银财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财富”)、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及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财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1643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性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9 月11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 年10 月16日

2.适用机构

长量基金、和讯、万银财富、钱景财富、展恒基金、同花顺基金、恒天明泽及增财基金。

3.日常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5.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享有一定费率优惠折扣,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具体定投业务细则以上述各代销机构定投业务相关规则为准。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3)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5095

公司网站:www.niuji.net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9)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7.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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