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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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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3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国资委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整合重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 274号)。根据上述文件,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本次股权划转前,金耀集团和医药集团分别间接持有公司46.8%和0.4%的股份,股权划转后,医药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7.2%的股份。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天津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 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津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柒仟肆佰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200000000048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X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期限:自1996年6月27日起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税证字120105103069684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渤海国资。渤海国资是天津市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渤海国资的主要业务为: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土地收购、储备、整理。

渤海国资的股东为天津津联。天津津联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津政函[2010] 112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津国资企改[2010]170号)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

天津市国资委为医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医药集团的主要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医药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1、持有上市公司中新药业(600329.SH)44.04%的股份;

2、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力生制药(002393.SZ)51.488%的股份;

3、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天津发展(0882.HK)63.07%的股份;

4、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王朝酒业(0828.HK)44.70%的股份;

5、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天津港发展(3382.HK)21.16%的股份;

6、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滨海投资(2886.HK)5.34%的股份。

注:上述间接持有天津发展、王朝酒业、天津港发展及滨海投资股份比例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实现对天津市国有资产专业化整合及管理的目标,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医药集团打造成为整合医药资产的专业化持股及管理平台。为了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国资委控制的医药类资产的整合,天津市国资委将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医药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后,天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医药集团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天药股份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医药集团作出增持或减持天药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医药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天药股份3,812,802股,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0.40%。天药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股权划出方: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划入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股份数量:天药股份449,704,773股股份

划出股份比例: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46.80%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流通A股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医药集团通过持有金耀集团100%的股权,进而最终持有天药股份449,704,773股,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46.80%,合计间接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份。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天药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本次股份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014年10月8日,天津市国资委下发《市国资委关于整合重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 274号),决定将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股权无偿划入医药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在天药股份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买卖天药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津

签署日期:2014年10月 13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医药集团的营业执照;

2、医药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市国资委关于整合重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 274号)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津

签署日期:2014年10月 13日

股票代码: 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都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于学昕

注册资本:人民币11,450,0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200000000051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期限:自2008年5月28日至2028年5月2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税证字120103673749753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渤海国资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津联。天津津联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津政函[2010] 112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津国资企改[2010]170号)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

天津市国资委为渤海国资的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资委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渤海国资的主要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渤海国资直接持有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机汽车;股票代码:600335)51,395,655股股份,占国机汽车总股本的8.20%。

渤海国资通过全资子公司医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1、持有上市公司中新药业(600329.SH)44.04%的股份;

2、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力生制药(002393.SZ)51.488%的股份;

3、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天津发展(0882.HK)63.07%的股份;

4、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王朝酒业(0828.HK)44.70%的股份;

5、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天津港发展(3382.HK)21.16%的股份;

6、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滨海投资(2886.HK)5.34%的股份。

注:上述间接持有天津发展、王朝酒业、天津港发展及滨海投资股份比例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实现对天津市国有资产专业化整合及管理的目标,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医药集团打造成为整合医药资产的专业化持股及管理平台。为了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国资委控制的医药类资产的整合,天津市国资委将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医药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后,天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渤海国资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天药股份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渤海国资作出增持或减持天药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渤海国资通过全资子公司金耀集团间接持有天药股份449,704,773股,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46.80%;通过全资子公司医药集团间接持有天药股份3,812,802股,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0.40%。天药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股权划出方: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划入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股份数量:天药股份449,704,773股股份

划出股份比例:占天药股份总股本的46.80%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流通A股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渤海国资通过持有医药集团100%的股权,进而最终间接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份。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天药股份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本次股份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014年10月8日,天津市国资委下发《市国资委关于整合重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 274号),决定将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股权无偿划入医药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药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在天药股份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买卖天药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学昕

签署日期:2014年10月 13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渤海国资的营业执照;

2、渤海国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市国资委关于整合重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 274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5、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学昕

签署日期:2014年10月 13日

收购人、医药集团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被收购人、金耀集团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天药股份、上市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
天津津联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渤海国资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药业集团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收购、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医药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的股权,并通过金耀集团持有天药股份46.80%的股权,与医药集团原已间接持有的天药股份0.40%的股权合计,共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天药股份的行为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2月14日修订)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张建津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天津
2卢彦昌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天津
3张洪年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国天津
4马贵中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天津
5张平董事、总工程师中国天津
6刘瑾监事、纪委副书记中国天津
7齐铁栓监事、副总经济师中国天津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股票代码600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3,812,802股 持股比例: 0.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449,704,773股 变动比例: 46.80%

变动后持股数量: 453,517,57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7.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收购人、医药集团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被收购人、金耀集团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天药股份、上市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
天津津联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渤海国资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药业集团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收购、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医药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渤海国资持有的金耀集团100%的股权,并通过金耀集团持有天药股份46.80%的股权,与医药集团原已间接持有的天药股份0.40%的股权合计,共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天药股份的行为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2月14日修订)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于学昕 总经理、董事中国天津
2郭志逵 副总经理中国天津
3陈林云 副总经理中国天津
4焦勇 董事中国天津
5曲阳 董事中国天津
6王岚 董事中国天津
7狄俊霞 监事会主席中国天津
8刘涛 监事中国天津
9李晓宏 监事中国天津
10郑惠苓 监事中国天津
11黎雷 监事中国天津
12孙希元 监事中国天津
13郭志辉 职工监事中国天津
14徐斌 职工监事中国天津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股票代码600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都大厦5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453,517,575股 持股比例: 47.20%

(变动前,渤海国资分别通过医药集团、金耀集团两个主体间接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00%

(变动后,渤海国资通过医药集团间接持有天药股份47.20%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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